清远市公安局

昨夜的酒,今天的愁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06

天气逐渐变冷

在这样的天气里

和亲朋好友小酌一杯

暖心又暖胃

但是!!

小伙伴们在开怀畅饮的同时

不仅要记得“酒后不开车”

同时

还得提防隔餐酒、隔夜酒“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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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8时57分

阳山交警在飞鸢路

开展冬季整治行动时

发现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三轮摩托车

迎面驶来

现场执勤警员马上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

结果显示为40mg/100ml

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

驾驶人前一晚和好友聚餐开怀畅饮

早上出门时想着已经过了一晚

以为自己的酒劲已过

便驾车出门

不料被查出酒驾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

驾驶人竟然属于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有关规定

该驾驶人将要面临二次酒驾

准驾不符、无悬挂号牌

无佩戴头盔等多项违法行为的处罚

共计罚款3400元

并处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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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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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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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终,聚会增多

亲朋好友相聚免不了小酌一杯 

“就喝一杯,我代谢快,一下就没了”

“开这个小道过,一脚油门的事儿”

“没事,这条路交警不会来查”

“这么晚了,交警也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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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要提醒广大驾驶人

人醒≠酒醒!

酒后驾驶危害大

心存侥幸“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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