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应急车道究竟应哪些“急”?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21

在日常行驶中

有“极个别同学”总是觉得

高速上的应急车道、停车港湾

占用一下

没什么大不了的

或者觉得自己出现了

这些“紧急情况”

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困了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

“开车开累了,要换驾驶人”

“人有三急,要方便一下”

“电话来了,停车接一下”

“烟瘾犯了,下车来一根”

“小孩在哭闹,下车哄一下”

“不认识路了,要开导航查地图”

……

这样想之前

让我们先来看一组动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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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些惊心动魄的画面

你还觉得

在应急车道上停车没什么大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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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

上述那些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

都不属于真正的紧急情况

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的

并且危险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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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
更是生命通道
那么应急车道究竟应哪些“急”?
该如何正确规范使用应急车道?

今天就来为大家详细说说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应急车道又被称为“生命通道”,是指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设置的通道。应急车道是否畅通,往往决定着道路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援,人员能否得到及时的救护。

  ★ 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车辆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时,必须开启车辆双闪(危险报警闪光灯),还要在车辆后方(来车方向)放置三角警示标志,不然就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2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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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延误紧急救援

  非法占用应急车道,会导致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甚至可能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加剧道路拥堵

  遇到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车流缓慢行驶时,一些驾驶人会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这不仅会干扰到正常通行的车流、增加交通拥堵程度,还容易引发剐蹭、追尾事故。

极易造成事故

  车辆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放,后方如有同向行驶的紧急车辆不明前方情况、车速过快,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温馨提醒❤️/

应急车道就是生命通道

请驾驶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切莫图一时方便

危害他人也殃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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