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30

  2021年,清远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面依法治理,围绕“2021年清远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公安行动计划”,聚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全力打造清警铁军,确保了我市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关键少数,强化主体建设,我局始终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持续健全“一把手”亲自抓涉警务投诉通报、核查、整改、反馈的闭环运行机制,对群众投诉不满意问题逐一核查反馈,严格落实“有投诉必核查、有不足必改进、无过错必澄清、有过错必追究”的“四必”机制。近两年内,我市连续召开涉警务投诉通报例会35次,及时核查、整改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不满意工单。二是严格执行市公安局1、2、3、4号令,进一步规范基层所队值班备勤、接处警工作和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主动查禁黄赌毒不力追责问责制度。落实“执法质量指数”发布机制,对存在执法质量问题的案件逐一落实整改。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到市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公安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接处警执法全程记录,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办案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带入办案区开展执法活动,做到办案区、羁押室全程记录全覆盖。二是健全优化执法质量考评,探索执法工作全流程、全链条监督管理,创新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有机结合,深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及时作出处理。三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整治执法突出问题。通过教育整顿,整治了一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执法突出问题,并根据常见多发问题,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四是传发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由局领导牵头统筹,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落实,各部门密切配合,始终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全面提高公安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4人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和省公安厅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公安领域“1+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聚力攻坚群众诉求集中、社会广泛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围绕保障老少群体利益、优化交通出行秩序、便利公安业务办理等重点民生领域,打通便民利民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先后推出车驾管错时办、出入境轮值办、户政业务全城通办等14项便民服务措施,全力办实事、解民忧、暖民心。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涉赌、打架斗殴、噪音等突出警情,组建巡逻队在重点时段、路段巡逻规劝,推进社会治安“微治理”,全市涉赌类、打架斗殴类警情显著下降。深入推进“小案多破、现案快破、追赃挽损”行动,严打最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

  (四)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坚持改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指导支持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抽查流程,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检查精准高效、避免多次检查扰民扰企,提升监管的公平性和规范性。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涉企违规收费。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行政审批程序,减少审批手续,加快审批速度,严格落实一个行政事务只跑一次的工作要求,服务前移,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

  (五)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职能作用。一是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联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发挥法律人才专业作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协助渠道,将法律顾问融入我局合同审核、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我局合同审核、行政诉讼案件及有关法律咨询研究共250余次。二是制定了《噪声扰民类案件办理执法指引》《清远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执法指引》等执法指引,切实解决基层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理中的难题,提升基层民警现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围绕“八五”普法,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主动发声、积极引导。结合“110”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同时持续推出“一周一典型案例”机制,每周从发布会中精选一个群众关注度高、普法教育意义大且具有深挖报道价值的案例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联动央、省、市主流媒体对案例进行深入采写,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宣传,得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肯定。二是发动全警全民深入开展反诈综合治理。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全力推进“治乱补短、全民反诈”工作,将反诈工作作为固定议程在市委常委(扩大)会上定期通报强调,并提请市委将反诈工作纳入清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了案件预警通报、镇街挂牌整治、责任倒查、督导检查四项工作机制,组建了50多个市直单位构成的反诈宣传矩阵,构建十大宣防阵地。

  (七)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执法培训实战化。一是以“专业练兵”提升队伍实战能力。今年以来,分别组织手枪射击轮训班、清远公安大讲堂、辅警队伍、警衔晋升、新招录民警入警培训班,累计参训人员达5500人次。此外,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举办专业培训班95个,参训民(辅)警达7855人次。二是组织全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学法考试,明确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开展学法考试,做到及时提醒、督促按时学考,圆满完成了学考工作任务,实现树立公安民警带头学法考法良好形象的目标。三是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新实施、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尤其重点加强各级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对行政执法领域的重点内容及适用规范的掌握和运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前期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少数民警对新法新规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法治素养有待提高;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巩固深化,队伍管理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推动清远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和省公安厅“八大专项行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远。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政治信仰,锻造忠诚品格,不懈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执法教育培训,夯实全警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加强执法监督制约。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健全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办案系统查阅查档权限,优化预警提示、动态监测等功能。深化执法考评巡查,全面落实监督问责。进一步整改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每一起涉警务投诉事项,不断提升公安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一是进一步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力严打最影响安全感的突出犯罪,全力压减反映最强烈的治安警情,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警情,开展有力有效的“治安微治理”。二是进一步提升见警率、管事率。继续常态化开展“三合一”专项清查行动和警力下基层活动,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三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深化“护校安园”行动,畅通交通事故救援生命通道,积极推进“警徽闪烁、亲人回家”专项工作,出台更多、更实的便民、利民举措,全力办实事、解民忧、暖民心。

  (四)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讲座,针对目前执法总体要求和目标,由主要领导亲自授课;针对执法难点、热点等问题,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授课;针对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典型案例通报、执法质量考评解读等形式,不断提高领导和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清远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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