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公安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公安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2-14

  2022年,清远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清远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聚焦我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坚持全面依法行政,推动清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保证我市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同时印发了《清远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工作方案》《清远市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民辅警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悟实悟透,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融会贯通到公安工作中,强化法治公安建设,进一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我市人民安居乐业、经济平稳、社会治安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法治公安思想建设。2022年以来,市公安局党委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4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要求。一是全市公安机关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落实到各类警务培训工作中,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法学根底的公安人才。二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全市公安民辅警自觉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提高民警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对常用法律、新修订法律进行培训学习,邀请相关法学专家进行授课,提升全市法治队伍素养,坚决做到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秉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不断提升法治公安建设水平。

  (三)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落实,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主要负责人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公安建设走深走实,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四)加强法治公安建设规划。一是党委理论学习组专题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将其纳入我市法治公安建设规划纲要,并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及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二是将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由局领导牵头统筹,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落实,将工作要点分解到各部门,全面提高公安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市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五)打防并举,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风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盗窃燃油、涉电信诈骗、涉养老诈骗、涉黑恶犯罪等各类突出刑事犯罪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震慑了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二是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矫治工作机制,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春风2022”专项行动,对全市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牵手帮教,构建“1+8+N”未成年人矫治教育体系,以点带面织牢基层综合治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打通矫治教育“最后一公里”,筑牢预防未成年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平安网”。

  (六)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落实各项利企服务举措,推进网上便民服务,如在“一件事”主题集成改革方面,目前“机动车‘年审换证’”“机动车注册登记”“我要去澳门工作”“我要去台湾读书”“我要去台湾探亲”“我要开办酒店”“我要变更网吧信息”等12个事项已实现“一件事”集成办理。在促进汽车消费方面,全面落实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市场环境,积极推动数据保障“支撑办”、新车上牌“快捷办”、新车上牌“一证办”及变更登记“异地办”、二手车交易“简化办”等便民措施;在货车通行方面,优化货车进城登记审批流程,并开通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渠道,最大限度满足货车进城配送需求;在旅业特行证申办方面,全面实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办告知承诺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在公章刻制方面,依托广东治安户政公众号提供公章刻制申请和备案服务,实现“零跑动”,并积极推广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免费服务,为新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2.7万余枚,节省费用约197.1万元;在户籍办理方面,全市户籍窗口实现临时身份证即办即取,无户口人员入户完成率93.8%,居全省第四。二是全面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障,落实“法治经侦行动计划”工作部署,依托“广东经侦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平台,对执法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不断落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依规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检查精准高效、避免多次检查扰民扰企,提升行政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最大限度的优化营商环境。

  (七)创新和完善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有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深化清远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统筹谋划公安机关执法工作以及全局性重大执法决策,制定重要执法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督促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做优公安大监督工作机制,打造清远公安铁军。聚焦执法办案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顽瘴痼疾,建立“大监督”平台,全面整合公安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有效堵塞执法漏洞,提高公安执法质量,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三是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市检察院实体化运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健全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对公安机关各个重要执法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能力。

  (八)改革和创新警务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一是建立健全“轮值勤务机制”,组建“轮值勤务队”下沉警力到基层一线,进一步做强基层、做实基础,全力支援基层社区警务、应急处突、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将社会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二是融合警力资源,实行“五办合一”。8月8日,我局正式成立市社会治理协调办,将设在市公安局的市禁毒办、反诈办、反恐办、道安办、打私办等市级议事机构合并,加强与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督导各县(市、区)及镇街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落地落实。三是按照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一镇(街)一所”的部署要求,对全市派出所精简机构,进行合理撤并,并大力推行社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辅警”警力标准化配备,进一步做实做强社区警务工作。四是建立健全社会面治安巡防管控“四个一”体系。优化“1、3、5分钟”快速反应圈,健全基层勤务机制,做实“任务一张表”、构建“指挥一张图”、做优“管控一张网”、做强“勤务一套机制”,启动城区铁骑网格化巡逻机制,建立健全“轮值勤务队+铁骑队+便衣特别行动队+辖区警力”梯次增援和路面巡防的互补机制。

  (九)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是制定我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清单,结合“110”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围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禁毒、反诈、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重点宣传和解读,同时开展新法新规学习宣传,如制定《清远市公安局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等新法新规学习宣传方案,全方位组织开展新法新规学习宣传贯彻。二是精心打造“普法三步曲,谱法最强音”普法宣传项目,获评2021-2022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三是探索构建“大宣传”融合工作新格局。搭建综合型“宣传超市”,打通内部警种部门资源壁垒,拓展外部资源链接,灵活定制“宣传菜单”,以“平安号”大篷车为载体,开展“印象清远·平安之旅”——“平安号”宣传基层行系列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打通乡村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二、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

  我市公安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二是少数民辅警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三是基层基础防范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清远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政治建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推动部门整合、资源融合,优化基层警务运行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锻造清远公安铁军,全力维护我市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发展。

  清远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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