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我局草拟了《清远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对上述办法提出建议或意见。相关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邮寄、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至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函请在标题注明“关于《清远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路19号政府2号楼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7室。
电话(传真):0763-3369515
附件: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清远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清远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10月11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以及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11月10日公告结束。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说明。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