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服务基层和培养人才相结合,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8〕11号),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5月7日至6月7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二号楼548室清远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收(邮政编码511500);
2.电子邮件:qy3382510@126.com;
3.传真:0763-3366161。
附件:《清远市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