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清委发电〔2018〕4号)和省人社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计划》(粤人社规〔2018〕8号),我局草拟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共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5日。
反馈意见方式:
1.电子邮件:qy3364352@163.com。
2.传真:0763-3365011。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