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旅游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来源:清远市人事考试院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1-10

一、招聘岗位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

清远市旅游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要求

备注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综合类)

101

行政辅助类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写作基础,熟悉使用电脑。

不限

要求清远户籍。有旅游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综合类)

102

专业技术类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1978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一定写作基础,熟悉使用电脑。

会计类中级以上职称

要求清远户籍。有旅游系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1月17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66号司法局大楼3楼303室。(咨询电话0763-3363309)

备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如实填写《报名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书。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全日制国家重点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报名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学位证的,需提供学位证,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相关工作证明材料,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2份;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审核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同意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

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笔试试题,准备笔试场地并组织笔试,改卷(地点:见准考证)。内容为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笔试结束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1月25日9:00-11:0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2月2日 9:00开始进行,在清远市旅游局举行,每人限20分钟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计算。考生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考试结果将进行公布。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将在“清远旅游”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qytourism)公示。

(四)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时间:2月6 日 

体检医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费用:由旅游局支付。

体检入围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于2月9日前交至旅游局办公室304 室。

(五)考察

时间:2018年2月10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旅游”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qytourism)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市旅游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和执法权,不涉及国家机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合同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等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明、刘润芬

联系电话:3363309。

本公告由清远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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