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9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12号)要求,现对清远市2019年上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9日-12日(工作日5天)。
一、合格标准
2019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拟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人员
清远市2019年上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中,拟取得上半年翻译资格证书共3人。
三、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清远考区考生的举报,由清远市人事考试院受理。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楼9楼902室。
电话:0763-3386285。
附件:1.清远市2019年上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
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