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七章第三十六条“制定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调整情况以及上级机关要求,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工作遵循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的规定,因目前制定文件的依据已废止,《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清人社〔2021〕21号)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发展需要,不适宜继续执行。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
对《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清人社〔2021〕21号)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