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培训教育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9-10-18

一、办理依据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5号)的精神,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申请条件

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经各级人社部门备案审核后,可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养:

(一)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学徒培养协议;

(二)学徒培训对象为与当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具体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学徒培养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专项职业能力、初级工的,培养期限为1年;培养中、高级工及以上的,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且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的,可延长到3年;

三、办理程序

(一)学徒培训备案。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实施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类企业在开展学徒培训前,应将备案材料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高新区、广清产业园辖区内的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备案材料分别由高新区管委会、广清产业园管委会进行初审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材料包括:

1、清远市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表;

2、学徒培养方案(由企业会同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包括培训目标、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计划、师资队伍、考核评价等内容);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5、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列入学徒培训计划的,财政部门可按规定向企业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具体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标准》执行。已参加新型学徒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不得再参加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的学徒培训。对已申领或列入一次性特别培训补助的困难企业培训计划,不得再申报当年度新型学徒培训项目。

(二)实施培训。企校双方按照培养方案和合作协议约定,对学徒共同进行培养,并实施实名制信息管理,建立培训台账,详细记录参训人员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培训职业(工种)、学校班次、培训时间、考核成绩、技能等级和联系方式等,按要求及时对学徒实名制信息进行录入。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要及时报告反馈学徒培训动态;对学徒离职的,应于学徒办理离职手续后15日内将离职情况报告至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考核评价。学徒培训期满,企业和培训机构应按照学徒培养方案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并作出评价结果。企业、培训机构应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学徒培养方案确定的考核评价容开展评价。企业组织学徒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已实施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对学徒进行技能评价。

(四)申领补贴。企业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后,由企业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学徒培训补贴。

企业申领学徒培训补贴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徒培训项目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2、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

3、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

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清远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资金申请表;

2、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徒名册表(含编号)及复印件;

3、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4、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5、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材料审核同意后,将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已预支部分培训补贴资金的,按实际应补贴金额扣除预支部分后支付剩余资金。

四、信息核对

用工登记、参加社会保险信息,由经办机构通过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核对为准。

五、经办机构


县区

经办地址

联络员

姓名

联系人电话

邮箱

清城区

清城区政府办公大楼4楼东403室清城区人社局就业促进股

田小聪

0763-3939264             

1309055332@qq.com

清新区

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10号1楼就业中心

潘杰勇

0763-5813694

58158822@163.com

佛冈县

佛冈县民康路劳动和社保大楼7楼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朱明学

0763-4889193

fg4883613@163.com

英德市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3培训教育股

张嘉奖

0763-2668612

757446464@qq.com

阳山县

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48号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4

欧阳定华

0763-7801793

2604225261@qq.com

连州市

连州市人社局四楼教育管理股

陈资廉

0763-6623103

Lzrsj6623103@163.com

连南县

连南县行政服务中心8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

唐铁兵

0763-7742793

627415929@qq.com

连山县

连山县就业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劳动大厦一楼大厅)

蒋振骞

0763-8716022

76636089@qq.com

清远市

高新区和广清产业园企业向市人社局申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2路18号二号楼504室)

朱华

0763-3364400

qy33644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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