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高新区创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方案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决策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实施意见》(粤发〔2015〕11号)、《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劳动关系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清远高新区开展“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为主线,以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核心,把握国家、省大力推进广东“双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服务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优化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发挥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健全政府主导治理体系、突出劳资双方主体责任,积极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济功能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方法、新路径、新模式,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进高新区内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工资正常发放率、员工投保率3个100%,培育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培养职工主人翁精神,形成“企业关心职工-职工贡献企业”的良性循环,努力将和谐劳动关系转化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生产力,全力打造粤东西北地区和谐劳动关系的龙头标杆和全省和谐劳动关系的示范区,争创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二、主要任务

    立足高新区产业基础良好、企业类别丰富、劳动用工模式多样、经济发展多元的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经验,以坚持“一条主线”,实施“两大行动”,搭建“三个平台”,完善“四项机制”,打造“五大品牌”(即12345)为主要任务,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一)坚持一条主线

    坚持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坚持和加强党对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充分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最大政治优势,有效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劳动关系工作“书记抓、抓书记”主体责任,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推动“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党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党建+劳动关系调处”“党建+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建设”有效融合,努力营造党建引领、群团协同、各方合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总结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做法和经验,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不断扩大党组织在劳动关系领域的影响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党工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两新”组织党委、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区融媒体中心)

   (二)实施两大行动

    1.实施服务主导产业和谐发展行动。坚持和谐劳关服务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5+1”主导产业,依托高新区内现有的国家高性能金属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高性能结构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等国家级产业平台,以开展主导产业薪酬指引示范和推广为重点,实施服务主导产业和谐发展行动。一是建立主导产业薪酬指引示范。定期开展薪酬调查,重点选取新材料及生物医药两大主导产业,豪美新材、先导稀材、聚石化学、嘉博制药等重点企业,针对高端人才、技能人才、班组员工三类重点人群,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主导产业劳资协商机制,建立落实薪酬指引与企业获得区本级财政扶持资金链接机制,推动在企业内部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沟通平台,探索建立产业薪酬指引新模式,整体提升全区薪酬指引水平,促进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谐稳定发展。二是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深入宣传、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技能评鉴改革政策,在重点企业深化职业技能鉴定改革,坚持以用为本,突出认定的科学性、精准性和适用性,推进鉴定与使用一致,提升评价的效用性,出台并按规定给予培训鉴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等补贴政策,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三是实施重点企业“稳工”行动。出台支持企业用人留人、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用工补助、稳岗补助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做实“百名局长进千企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用工、融资、人才、成本、物流、用地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惠企政策精准落地,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加强对企业招工和人才引育的支持,组织本地的职业技工院校与重点企业开展各种形式校企合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关爱职工,做好生产、生活各项保障工作,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引导、培养员工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增强向心力、凝聚力,实现企业员工和谐双赢。(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建设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

    2.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加强企业和职工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政府调整劳动关系能力建设、社会组织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促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引领计划。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推进实施以协调劳动关系“金牌”打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服务新企用工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引领计划。培养和壮大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扩大规模以上企业覆盖面,每年培育10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力争3年内全区规模以上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夯实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培育专业性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加强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力争3年内2家以上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积极作用,努力为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推进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升。二是实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共同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联动推动作用,共同行动、精准施策,面向企业开展“点对点”式培育指导服务,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共同培育10户以上企业,确保90%以上培育企业达到劳动用工管理规范、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要求,力争3年内全区30户以上培育企业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三是实施服务百户新企用工计划。掌握标准厂房建设和新注册企业信息和用工情况,主动为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服务,力争3年内全区服务新注册企业100户左右,通过积极采取帮扶措施,有效帮助企业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四是实施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以用工规模较大、生产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企业为重点,建立完善常态化的用工指导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提升用工管理水平,特别是帮助指导特殊困难企业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工作岗位,充分发挥集体协商的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稳定劳动关系。(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建设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

   (三)搭建“数字劳关”三个平台

    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和高新区创新禀赋,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把产业分析、部门数据、企业信息、职工诉求等有机融合起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打造的劳动关系智能平台,用数字赋能和谐劳动关系。

    1.搭建数字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一是实施电子合同示范推广工程。加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宣传力度,加快建设电子劳动合同业务信息系统,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劳动合同订立手续办理流程的规范化与数字化,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便捷示范文本、合同签订、管理等一体服务,实现网上高效签约、签约数据依法共享、实时查验,提升流程运作效率和员工体验,有效规避劳动关系风险。扩大电子劳动合同影响力和应用面,形成“线上签约、链上管理、大数据应用”的劳动合同电子化应用管理新模式,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劳动争议仲裁、社会保险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内共享与应用,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应用,力争实现规上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新引进员工全覆盖。二是建立数字劳关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以劳动关系为龙头,就业登记、身份认定、大学生就业、人才市场服务、档案管理等多项劳动关系打包服务清单,规范统一管理、统一结单,一条龙服务、一窗办理的链条式公共服务体系模式,提高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推出手机APP功能,实现企业和个人通过网络和手机申报、办理、查询劳动关系业务流程,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办事不跑路”。三是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推动劳动关系信息化、网格化管理,整合城监、应急、环保、公安、水电气等部门数据,监测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生产安全、权益维护、稳定经营等控制点,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让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可以提前发现、提前介入、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重大舆情跟踪应对机制,开展区内舆情监控,实时了解区内和谐劳动关系动态情况。(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建设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市和清城区人社部门、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2.打造“清远智慧人才超市”。围绕全链条服务劳动关系,依托企业和资源优势,搭建线上线下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咨询服务平台,建设“清远智慧人才超市”线上服务平台,建立企业人力供需信息库,重点提供人岗匹配系统、AI智能招聘会、劳资线上服务平台、O2O招聘会、直播带岗、设立岗位+人才画像等线上服务,帮助企业开设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免费招聘专场,每月组织10家以上人力资源机构与会员企业对接岗位供求信息,及时招聘生产经营紧缺岗位员工,调剂临时性用工,为企业政策宣导、劳动关系解惑释疑。建立“清远智慧人才超市”线下服务大厅,协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放就业、劳动用工、劳动仲裁、人才申报等职能,将服务窗口前移至园区,并在服务大厅开设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务服务、税务咨询、技能培训、求职服务、保险受理、职业病预防、职业健康体检等专门服务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服务。(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市和清城区人社部门)

    3.搭建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搭建高新区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提供政企互动,政策兑现、供需大厅、企业展厅、招聘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服务,实现惠企服务的系统化、功能化、便利化。设立和谐劳动关系大讲堂,针对不同行业和群体特点开展专题性培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高新区辖区内企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平台的“智能客服”实现全天候职工维权管理,设立用人单位管理评价、职工维权、政府部门综合服务等各个方面,畅通企业、员工向高新区提出建议、表达述求的渠道,打通在劳动关系中监测、评价、受理等各个环节之间的壁垒,让劳动关系政策一键联通和一站式服务,形成一条闭环数据服务机制。(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市和清城区人社部门)

   (四)完善四项机制 

    1.建立市、高新区、清城区三方联动机制。在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双主管的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的架构下,整合高新区、清城区两区资源,建立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高新区两委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人社局、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高新区两委办、企业服务局、科技信息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家联谊会,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以及有关乡镇(街道)等单位参与的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高新区辖区内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研究解决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重大问题,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企业家联谊会、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清城区人社部门)

    2.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不断创新三方机制组织形式和运行方式。一是建立高新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高新区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强化区党工委、管委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领导作用。在高新区两委办设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区总工会、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区企业家联谊会抽调专员负责日常工作。完善三方机制的组织体系、运作模式,实行三方例会、三方轮值负责、定期联合办公等制度,探索建立协商会、恳谈会等形式的民主协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涉及职工权益维护等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在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是探索在相对封闭工业园区、国家级孵化器建立劳动关系服务工作室,视情将三方机制向相对封闭工业园区、国家级孵化器延伸,解决服务企业和员工“最后一百米”问题。三是开展和谐创建五个一活动,即:培育一支劳动关系工作队伍、举办一场劳动关系恳谈沙龙、开展一次和谐劳动关系政策进园区宣讲活动、组织一场现场观摩活动、组织一次主导产业龙头企业薪酬调查,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企业家联谊会、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市、清城区人社部门)

    3.建立劳动关系激励约束机制。结合高新区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的特点,出台《清远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评选及奖励办法》,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创建评选,每年培育、选树10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表彰20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典型。采取正面激励和反面限制模式,对被评为A级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行优先窗口服务、优先补贴扶持等激励措施。形成可复制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定和激励机制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企业家联谊会、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

    4.健全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一是成立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队伍,与高新区安监监察中队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新增配备劳动监察员,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劳动监察员队伍。推动建立与清城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开展高新区辖区内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工作。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建立责任明确的“高新区管委会—园区—企业”网格化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环境整治等检查同开展、同提升,提高工作效率。突出生产环境和工作条件检查,规范化用工的指导服务,强化依法用工、管理规范用工秩序,指导做好工伤预防服务,保护从业人员安全健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设立劳动权益保护综合受理中心。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劳动争议受理窗口,打造投诉举报、信访受理、咨询、法律援助、诊断、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模式,实现“一窗受理”,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三是引导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服务进园区。协调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高新区派驻庭,争取打造我市首个园区“五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为企业提供不出园仲裁服务。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清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高新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设立劳动监察高新中心,全力减少劳资纠纷引起的社会不和谐因素。(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企业家联谊会、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市、清城区人社部门)

   (五)打造五大品牌

    1.打造党建引领示范品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工作意见》,坚持和加强党对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党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努力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实施“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堡垒建设”工程。加强“两新”组织党委建设,加强机关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在非公企业设立和谐劳动关系党员服务站,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基层党建重要内容。推动“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党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党建+劳动关系调处”“党建+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建设”有效融合,努力营造党建引领、群团协同、各方合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实施“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品牌示范”工程。推广“两新”组织竞争性扶持党建项目、珠三角—泛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党建联盟”等区域化党建品牌,形成党建引领和谐劳动关系品牌创建经验,每年支持、表彰一批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的先进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形成若干制度化成果,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品牌。三是实施“党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推广”工程。以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合作媒体,高新区“两微一端”等平台,通过知识竞赛、现场宣讲等形式,向园区企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政策宣传,提高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促进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文化传播。(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两新”组织党委、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

    2.打造协调员培训示范品牌。抓紧建设省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基地契机,抓好顶层设计、科学谋划、全力推进,争取早日打造成全省标杆。一是全力打造一流基地。抓紧培训基地的硬件建设,充分利用广东劳动学会优势资源,统筹抓好培训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体系,承接省、市人社部门下放的劳动关系初、中、高级协调员培训权限,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建立做好线上线下结合,高标准建设培训师资库、全省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动态掌握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员的构成及分布等情况,努力将培训基地打造成为规模较大、社会信度良好、师资硬件设施强的标杆。二是建设专业化协调员队伍。针对区内龙头骨干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物色选拔优秀员工作为协调专员,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解员培训。认真梳理,全面落实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等级认定过程中的政策补贴和福利待遇,提高企业配备专业劳动关系协调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更多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将配备劳动关系协调员特别是配备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作为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的重要考虑因素,力争3年内全区大中型企业配备至少1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基层配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基本覆盖辖区小微企业,不断扩大劳动关系协调员的覆盖范围和企业覆盖率。三是打造主导产业行业协调员队伍。针对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及现代服务业等高新区“5+1”主导产业的不同劳动关系特点,有针对性培育行业劳动关系协调专员,鼓励更多培训机构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主导产业类劳动关系协调员管理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绩效指标等,提升行业内部协调劳动关系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的指导服务。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数据库,动态掌握劳动关系协调员构成及分布情况。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员定期学习交流机制,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劳动用工问题研讨、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劳动关系协调员工作情况,促进相互之间交流借鉴,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按照国家、省里确定的标准和数量,选树本地区劳动关系协调员先进典型,积极向省、国家推荐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企业家联谊会、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区国有公司智慧人才事业部、市、清城区人社部门)

    3.打造人才引育示范品牌。坚持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中大思维、宽视野做好人才全链条工作,服务产业发展。一是实施高技能人才保障工程。联合省职教城(清远)事务中心,利用省职教城(清远)校地共青团联盟等平台载体,建设好清远高新区(省职教城)青年创新创业和产业人才引育服务基地,掌握新注册企业信息和用工情况,建立新企用工服务机制,建设人力资源供给信息库及高新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畅通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渠道,为区内企业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二是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在与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等西北高校开展人才招聘、组织双创赛事、建立人才驿站等合作的基础上,继续打通与西南、东北、中部等地区“双一流”高校的人才招聘、双创合作的渠道,通过建立校地共建人才驿站,引进企业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三是实施高层次人才保障工程。创新性制定《清远高新区激励优秀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试行办法》《清远高新区过渡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人才服务政策,为园区内企业引才、留人打造全方位的政策服务。(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国有公司智慧人才事业部、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

    4.打造人文关怀示范品牌。一是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主题服务月”活动。每年设定一个月为“和谐劳动关系主题服务月”,举办一期务工人员子女暑假活动营、组织高层次人才进行一次体检、组织一场两新党组织知识竞赛、组织一场体育比赛、组织一场园区歌唱比赛。通过组织主题贴心、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提升园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通过高新区“两微一端”、实地走访宣传等线上线下融合宣传渠道,传播和谐劳动关系文化,大力推广先进企业和优秀个人事迹。二是开展关爱员工提升提质行动。建立符合园区的职业病预防监测机制,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探索将职业健康体检纳入员工入职体检项目,提高用人单位社会责任和园区防治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健康园区建设,结合企业行业特点职业特质,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应急救护培训系列活动。三是开展企业和谐同心聚力行动。结合和谐企业评选表彰,探索引导企业建立“孝顺金”“爱幼金”制度,在春节、中秋节、重阳节、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特殊节日,为父母、妻子、子女等发放节日金,培育劳资双方“同心、同力、同享”的价值理念,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人文关怀,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引导企业员工珍惜工作机会,立足自身岗位,努力为企业提升竞争力、扩大生产作贡献。(牵头单位:区党工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机关党委、区“两新”组织党委、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总工会、区妇委会、区共青团、市就业和劳动关系服务协会)

    5.打造营商环境优化品牌。一是强化产城融合。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专业化为核心标准,把区内的广东清远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产业园区。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加快园区路网、排污管网建设,推进园区形象和功能提升。加大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交通难、上学难等问题,营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二是提升教育资源配套,加快推进华南师范大学清远高新学校、斯坦福启天(清远)学校、新百加小学建设,引进优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师资力量,为高新区企业员工提供优质教学服务。继续做好高新区辖区教育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支持辖区学校完善教学设施和校园环境建设。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环评告知承诺制”“环评豁免清单”和“容缺受理”,持续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改革。出台《清远高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跟踪服务制度》,强化区内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为重大项目洽谈、签约、注册、规划、建设、投产(营业)全流程提供专属服务,协助企业跑完项目落地“最后一百米”。(牵头单位:区管委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企业服务局、区科技信息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三、建设综合试验区的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

    到2021年12月底,完成综合试验区的前期工作,制定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工作制度。

   (二)实施阶段

    到2023年6月底,基本完成实施两大抓手,搭建三个平台,完善四项机制,打造五大品牌的工作任务,探索和谐劳动关系机制创新和理论创新,实现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领域的新突破。

   (三)总结阶段

    到2023年12月底,总结形成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清远高新区模式。

    四、建设综合试验区的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负责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总体协调和业务指导,成立高新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双主管的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区内各相关部门、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高新区两委办负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机制保障

    结合高新区劳动关系工作实际,制定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按照“整体统筹、分步实施、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的原则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制定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将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纳入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三)经费保障

    高新区加大对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保障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的经费,设立专项资金,形成长期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对清远高新区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的支持,为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宣传保障

    由高新区两委办负责,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分层次、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深入宣传综合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及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舆论氛围,积极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支持和参与。及时总结高新区建设综合试验区的经验做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争取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推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