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保险惠民政策(城镇职工篇)

来源:医疗保险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7-09

 

   清远市社会保险惠民政策(城镇职工篇)

 

 

   1、哪些人要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依法都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与企业自行签订的免交养老保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需要缴纳多少钱?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缴纳,个人以本人月收入的8%缴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养老保险缴费与养老金水平相挂钩,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高,今后领到的养老金越多。有些企业按职工的底薪申报缴费工资,会造成这些职工今后的养老金较低,不符合法律规定。

    3、什么是一次性缴费?

    企业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一些职工因各种历史原因在工作期间未能参加养老保险,面临老无所养的问题。我省2008年以来的系列一次性缴费新政,允许本省户籍人员自愿以本人未参保的工作时间为基础按政策规定进行缴费,费用自行筹措。

    4、怎样理解“年轻参保多缴费,退休生活有保障”?

    基本养老金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多少计算,缴费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举例:同年退休的李、王、张三位阿姨,其中李阿姨缴费30年,缴费工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现在每月领到1720元的养老金;王阿姨也缴了30年,但缴费工资只是达到社平工资的60%,领到1285元的养老金;而张阿姨虽然缴费工资与王阿姨相同,但只缴了15年,缴费年限少了一半,领到的养老金只有943元。因此,年轻时应多缴一些养老保险费、多缴几年。

    5、基本养老金由那几部分构成?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6、申领基本养老金要符合什么条件?

  年龄条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管理岗位)年满55周岁,女性(生产岗位)年满50周岁。国家有另行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缴费年限条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7、如何申领基本养老金?

   个人或所在单位应在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1~2个月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申领时,要提交《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第二代身份证、银行存折等资料。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核审批。基本养老金将直接拨付到您所提供的银行存折。

   8、怎样办理生存认证?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领取资格认证(即生存认证),时间是4月至6月。期间需向核发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生存证明。没有按时提供的将从当年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如果没有及时提供生存证明,可补交,补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发养老金。

  9、跨地区、跨省流动就业者如何实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举例:张先生先后在湖南工作3年,接着到佛山工作2年,然后才来清远工作。

   (1)养老保险随同转,多地就业接着算。张先生在湖南省和佛山市的养老保险关系均可分别按照国家和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转移到清远。如果张先生继续跳槽,又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或回到湖南就业,同样在清远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

   (2)转移手续不复杂,经办机构来接续。首先,张先生需要向要转出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湖南和佛山)社会保险机构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其次,张先生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要转入(清远)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其它事情就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

   (3)符合条件就申办,清远养老没问题。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并且在广东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参保地在清远,就可以在清远领取养老金了。

 

 失业保险政策

 

    10、进行失业登记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2)二寸红底彩色相片两张;(3)未满四十五周岁的女性需带计划生育服务证;(4)已确认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

   11、申领失业待遇有什么条件?(市直)
   (1)失业前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4)曾在外地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注:自愿失业、失业保险欠费、没有申报停保的不能办理。
   12、办理失业待遇申领需提供什么资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清远地区内的广发行存折原件与复印件。备齐资料后提交至市社保局办理。

   13、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加发失业保险金有何规定?

   领取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加发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加发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14、《失业保险条例》对提前就业有什么鼓励?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可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

   15、《失业保险条例》对创业有什么鼓励?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及纳税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政策

 

   16、办理工伤认定有什么相关规定?

   (1)办理条件:职工或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职工是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认为是工伤的,在一个月内申请。

   (2)办理期限:受理后60天内作出决定。

   (3)窗口办理流程:工伤认定申报材料→需补正材料的发出举证通知书→由工伤保险科2人以上进行调查→工伤科长审核→经主管局长签发→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17、什么情况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职工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经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在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或病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职工因病需提前退休且符合在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申请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8、目前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医院有哪些?

     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解放军第421医院、.武警广东省总队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省中医院、解放军第458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粤北人民医院(韶关)

   19、目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有什么规定?(如有变更以新出台文件为准)

   (1)起付线:参保人在市内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异地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900元,三级医院1200元。

   (2)支付比例:城镇职工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际支付5.5万元以内的,支付比例如下:

    市内就医的,在职职工基金支付87%,个人自付13%;退休职工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市外就医的,在职职工基金支付67%,个人自付33%;退休职工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3)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5.5万元至60万元的基本医疗费用,清远市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95%(含异地定居)。

 

 

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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