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年工的概念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二、服务对象:市直各类企业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使用未成年工申请报告(一式二份);
2、企业用工情况表(一式二份附1);
3、未成年工登记横表(一式二份附2);
4、未成年工登记竖表(每个职工一式二份附3);
5、未成年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6、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两份;
7、当月考勤表。
四、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将上述资料按要求填写备齐上报我局劳动关系科,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要求的签署意见予以盖章确认,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我局备案留存。
五、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联系电话:3365700
七、办理地址:清远市人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5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