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扶持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现就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简称“全失地农民”)是指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园地、养殖水面的农户中的家庭成员。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以整户(家庭)名下的全部耕地(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园地、养殖水面被征收为标准。
二、全失地农民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应先行办理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全失地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办理失地证明以户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由首位要求办理全失地证明的农民向村民小组申请和跟踪办理。
1、农民首先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由村民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和《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见附件1和附件2)一式四份,并经村民小组确认盖章,村民小组没有公章的由村民小组负责人签名。整个村民小组的所有农户(包括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或部分或没有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的所有农户),都应列入《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
2、在村民小组确认同意后,提交当地村委会审核。
3、村委会同意并盖章后,提交当地镇(街)国土资源所复核确认。《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和《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均经当地镇(街)国土资源所确认盖章后,该材料方具有证明效力。
(二)在办理好《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和《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一式四份后,一份由当地镇(街)国土资源所保存,一份由村民小组保存,另外两份由村民小组分别提交到当地镇(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三)当首位农民办理了上述失地证明后,需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农民可以直接到村民小组复印完整的一套《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和《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属于《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中全失地农户家庭成员的,为全失地农民。
(四)因被征地而出现新的全失地农民,可按上述程序申请重新办理《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和《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
三、在办理好上述的失地证明材料后,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耕地的农民可按《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3〕156号)中“被征地农民”的条件进行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其中,《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和《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与户口本一起作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的失地证明材料。
四、2013年11月8日前已经以“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身份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必须在12月31日前进行重新认定,逾期不进行重新认定的,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无效。
五、如被征地农民已经转为城镇居民,应按照《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清人社〔2013〕156号)城镇户籍人员相对应的条件进行办理。
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中,可结合本地实际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七、各地国土资源所应根据集体土地登记发证以及土地更新调查数据库,建立辖区内各村民小组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统计台账。同时,根据各村民小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减少或者增加的变化,同步更新统计台账。
八、本文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暂停受理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紧急通知》(清人社函〔2013〕351号)从本文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
2、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28日
附件1: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审核表
村民小组填写 |
村民小组名称 |
组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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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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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村民小组户数 |
户 |
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的农民户数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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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村民小组原有耕地共 亩(其中,水田 亩,水浇地 亩,旱地 亩); 园地共 亩;养殖水面共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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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村民小组被征用的耕地共 亩(其中,水田 亩,水浇地 亩,旱地 亩); 园地共 亩;养殖水面共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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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农户的名单见《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 本村民小组承诺,以上各项填报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均属实,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村民小组盖章(或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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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意见 |
经审核,该村民小组至 年 月 日,已经被征用的耕地共 亩,已经被征用的园地共 亩;已经被征用的养殖水面共 亩。 因被征地而失去全部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的农民 户。
村委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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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所意见 |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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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表一式四份,由村民小组、国土资源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存一份。
附件2:
村民小组户主名册表
村民小组名称: , 本村民小组共 户。
村民小组签章: 村委会盖章: 国土所资源盖章:
序号 |
户主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中劳动力数量 |
该户的耕地、园地、养殖水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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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拥有耕地、园地、养殖水面数量 |
因被征地而失去耕地、园地、养殖水面数量 |
全失地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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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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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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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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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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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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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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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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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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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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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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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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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耕地 亩,园地 亩,养殖水面 亩 |
村民小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1.表格行数不够的可以续下一页,但序号、页码需连续,并经镇(街)国土资源所盖骑缝章才有效; 2.每一户的情况以户主为代表;
3.该表一式四份,由村民小组、国土资源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