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关于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9-29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清远市关于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为更好地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合理意见,使该意见既符合清远市实际情况又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在2018年10月31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我局将对收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有价值的意见。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3-3396515

电子邮箱:qy3369515@126.com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8日    

  



清远市关于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返乡下乡创业返乡下乡创业是振兴乡村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战的重要途径。大力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对象包括:三年内在本市乡镇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善促进就业创业专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分配上对返乡下乡创业给予倾斜。(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配合)

    (二)健全返乡下乡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返乡下乡创业服务网点行政村全覆盖,完善服务功能,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强创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行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渠道办理补贴申请、核发等业务模式,简化证明材料。(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配合)

    (三)实行返乡下乡创业资金补助优惠政策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在按规定享受省有关创业带动就业补助(包括: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等)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市县返乡下乡创业同类项目、相同标准的“二次补助”,申领的金额、标准以及程序等参照《关于印发<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社[2015]96号)的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市、县城乡就业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中各负担50%。各地负担的资金由各地先行支付,市级负担部分由各地在次年6月30日前向市财政申请补助。(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区配合)

加快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地区产业特点,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农业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及闲置厂房、零散空地等存量资源,建设一批适合返乡下乡创业的科技孵化创新、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各类返乡创业园,经评估认定为市级示范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每30万元奖补。(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配合)

拓宽金融渠道各金融机构建立返乡下乡创业绿色通道,组织召开返乡下乡创业银企对接会,对返乡下乡创业项目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市金融办牵头,人民银行清远支行、清远银监分局和各金融机构配合)

提供优质高效商事登记服务坚持“非禁即准、非限即许”的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或领域,一律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开放;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办照实行预约、延时、靠前、跟踪等一条龙服务模式,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返乡下乡创业专办窗口”,开通绿色服务通道,并实行“容缺登记”,承诺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发照;加强行政指导以规范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市场经营行为,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坚持以教育、引导、规范为主,辅助其合法开展经营活动。(市工商局牵头,各县区配合)

)简化审批流程。返乡下乡创业项目企业核准类只需要提供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可研报告、营业执照、立项申请、抗震设防意见等,在5个工作日办结项目核准;企业备案类只需要提供登记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科研报告等,在3个工作日办结项目备案登记。(市发改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各县区配合)

加大政策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从事涉农项目的,优先推荐参加定制式培训免费技术指导。优先安排返乡创业类项目按政策要求享受农业补贴和项目支持。对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提供就业、带领发展产业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的,按照规定享受扶贫资金支持。开发一批创业培训实训课程,打造返乡下乡创业培训项目品牌。支持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参加省组织的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市农业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分头牵头、各县区配合)

)优化创业环境。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项目,由公安机关协调解决落户、出入境、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由人社部门提供社保支持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社保关系接续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由教育部门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子女到创业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分头负责,各县区配合)

    )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积极培育返乡下乡创业典型,发挥创业成功者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市、县联动定期组织好“创业冲锋号”等创业创新大赛,专项设立生态农业比赛项目,对获得优胜奖的参赛项目给予扶持和奖励,打造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典型,在全市上下营造鼓励、支持返乡下乡创业的良好氛围。(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农业局等配合)

   (十一)严格考核督导。把返乡下乡创业工作列入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指标,健全体系,推动返乡下乡创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开创返乡下乡创业工作新局面。(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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