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要求,拟对我市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122名普通高等高校在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给予高校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现对申请补贴的在校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科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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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的公示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