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1036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982号)、《关于做好2018年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及学生资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粤技招〔2018〕6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文件规定,清远市技师学院、连州市技工学校、广东省南华技工学校、清远市工商技工学校开展了学生资助申请、材料受理、审核公示以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我局经对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共9613人符合免学费申报条件,674人符合国家助学金资助申报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若对公示的人员名单有异议,请向我局实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政府2号楼504室
联系人:林杰恒;联系电话:0763-3364400
附件:1.清远市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9613人.xls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