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的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市拟聘的首期工伤预防专家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4日至7月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任专家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或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人:邓文锋、陈秋颖,联系电话:3363858
邮政编码:511515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2号楼502室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