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经资料评审、实地评估和综合评定,同意连南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为我市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面向本校在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同意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增加认定工种范围。现予以公布,并由市公共实训与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为相关院校出具备案函。
以“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为原则,按备案核定的职业(工种)和等级,各相关院校承担主体责任。我局将按规定对技能等级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机构予以取消资质。
附件:清远市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增机构及工种目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清远市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新增机构及工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