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01-13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制定局党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和局务会会前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局主要领导宣讲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学习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局党员干部结合人社职能实际,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围绕细化落实新时代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撰写心得体会,把汲取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扎实做好年底前各项重点工作上来,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确保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取得良好开局。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工作动力。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逐步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4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由党组成员围绕该内容、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进行思想交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优化学习方式。梳理出局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中明确学习方式和具体措施,坚持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力度。2022年,局全体干部职工100%完成网上学法。强化法治业务培训。邀请局法律顾问重点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局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业务培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年度注册线上培训班,提升全市人社系统法治工作水平。

    (三)局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建设与人社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一是高站位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先后在市直人社系统会议、全市人社工作会议上,部署持续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强化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细化工作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高标准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坚持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市法治部署,听取我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情况及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部署推进局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三是高质量推进落实法治部署。印发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将“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评价标准之一,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强化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加强依法行政,提升服务能力。

    (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水平一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发强化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印发的认识,制定并明确局规范性文件流程,要求局各科室(单位)严格按起草、征求意见、送交合法性审查、发布等流程制发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水平。二是把好决策程序监督关。不断完善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议事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开门、透明、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听取局法律顾问意见。三是推进阳光政务建设。通过局官网发布政务信息771篇,微信发布推送文章357篇,微博更新政务消息389条,100%按时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6条。四是自觉接受监督。主办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12件,满意度达100%。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事前公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事中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名册,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落实事后公开。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项行动、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四个逐一”检查等行动。抓细抓实劳资纠纷案件处置,截至12月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企业956家次,共处置劳资纠纷630起(其中立案55起,调解575起),涉及4555人5875.41万元,按期结案率100%。国务院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按期办结率100%。移送涉欠薪犯罪案件10宗,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企业4家。三是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行动。3月15日至5月12日,对工时和休息休假问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双随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查处超过法定标准安排加班案件5件,发出责令改正书3份。排查过程中,检查组还督促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及获取加班报酬等合法权益。组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全市共成立9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22人次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79家。

    (六)坚持全面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力优化为民服务。梳理局政务服务事项203个,可网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达98.9%。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4个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总时限压减率为97.3%,实际办结总时限压减率为78.6%。制定局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以局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及有关重点工作督查组专项督查为抓手,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持续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局长走流程”活动,广泛深入基层一线、企业群众,走流程、察实情、找问题、抓整改,切实解决基层盼、群众急的问题。二是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配合完成省集中式一体化项目门户权限系统改造上线,保障相关业务如期开展。推进清远市居民服务“一卡通”项目建设,完成第一版小程序、接口中心、部分场景改造。新增电子社保卡签发148.3万张次。推进社保档案信息化建设。三是全力推进人社政策宣传覆盖。以开展“送政策、送资金、送服务”三送活动为抓手,促进人社“降、缓、返、扩、补、促”等政策落地见效。在各类现场招聘会设置政策宣传摊位,向相关企业、群众发放政策资料、现场答疑,大力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的普法宣传教育。四是全力提升业务经办水平。持续扎实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以全国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统一在线比试为契机,组织市人社系统54名练兵比武选手储备库人员进行线上笔试,以笔试促进掌握人社业务知识,练就过硬业务能力。进一步畅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和进驻“粤系列”平台。

    (七)打好防治并举组合拳强化纠纷预防化解力度一是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建立健全16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成立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5次。完善欠薪治理机制,形成《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月拨付人工费用、工程款支付担保问题的操作指引》,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破解治欠源头堵点。二是扎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信访工作。开展“互联网+调解仲裁”,增设市仲裁委服务窗口,改进调解仲裁服务。创建移动仲裁庭模式,启用高新区派驻庭。全面推行要素式办案。全市仲裁机构及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307件,涉及劳动者20577人,涉及金额50119.85万元,全部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超额完成省人社厅下达“两率”指标任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强化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全市办理信访案件382宗;解答12345政府热线620宗,按时回复率100%。开展“领导接访日”活动6次。三是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清易签”电子合同正式发布并在高新区内推广,高新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存在不足

    回顾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普法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效果有待提成,人社政策覆盖面仍需继续拓宽。二是个别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三是专题法治培训方式、内容需进一步结合业务实际开展,培训成效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会前学习等途径,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继续组织举办市人社局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继续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严格按照政府核定的人社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管。

   (三)逐步完善法治监督体系,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

强化局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做出重大行政决策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遵守法定程序,在对待涉及行政相对人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行政争议较大的行政管理事项时,公开听取有关各方的不同意见和进行合法论证。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履行生效判决书。

   (四)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增强纠纷预防化解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借助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力处置欠薪案件,综合运用治欠手段,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预售监管资金等,确保工人工资支付。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不断健全劳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有效地防范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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