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发包,清远市弘亨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清远市院东路(东城大道至院南路)道路工程(规划路名为龙坑路或学文路)”建设项目现已竣工验收,申请退还工人工资保证金。根据《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对该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8月5日。若该工程施工期间存在拖欠工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投诉、举报。
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电话:0763-3370110。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