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清人才发〔2021〕1号)和《〈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人才补助部分)实施细则》(清人社〔2021〕95号)精神,经广泛组织申报和资格审核,现将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申报的2021年度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有关项目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举报,可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63-3366161,邮箱qy3382510@126.com。
附件:1.《企业新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补助人员名单》
2.《非企业类单位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补助人员名单》
3.《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补助人员名单》
4.《新招用高技能人才补助人员名单》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职称晋升补助人员名单》
6.《新进入乡镇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补助人员名单》
7.《公益性创新创业平台运作补助名单》
8.《新引进企业人才一次性租房补助人员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企业新引进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资助人员名单.xlsx
2.非企业类单位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和高级技能人才补助人员名单.xlsx
3.北部地区企事业单位新引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补助人员名单.xlsx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学历、职称晋升补助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