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粤财金〔2020〕39号)、《清远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清人社〔2020〕2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二季度至第三季度市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创业者175人,共计143452.19元;创业企业18家,共计355371.98元),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劳动仲裁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3369515 3361711
受理邮箱:qy910@163.com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