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4-01-17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法治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2023年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党组对学法工作的引领,团结带领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领导班子带领学。充分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的领导作用,健全常态化以上率下学习机制。制定印发《2023年中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分管业务领导围绕“如何抓好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交流心得,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推进工作的能力。二是党员干部集中学。充分发挥党组管大局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对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责任,利用局党组、局务会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等,各党支部累计学习16次。三是线上线下灵活学。充分发挥党组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将主动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并能学以致用纳入局2023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强化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组织开展2期法治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局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2023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年度注册线上培训班,提升专项业务法治工作水平。


  (二)坚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统筹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先后在全市人社工作会议、年中务虚会、局党组会议上,部署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理念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人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程序意识,细化工作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二是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落实措施。通过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市法治部署和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工作视频会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听取我局2022年度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汇报,研究依法行政考评等有关问题整改措施,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集中研究“根治欠薪”、“社会保障”等人社领域法治问题,全力运用法治方式突出解决群众在劳资、社保方面的合理诉求。三是重点督办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局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及有关重点工作督查组作用,制定2023年督查工作清单和督查计划,将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任务、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023年重点任务等纳入督查,推进为民工作落实落细。

  (三)坚持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水平一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与市司法部门沟通,明确规范性文件流程,强化干部职工对规范性文件印发的认识,要求局各科室(单位)严格按流程制发规范性文件。2023年,按流程制发规范性文件1份,按规定完成合法性审核。二是把好决策程序监督关。制定并向社会公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人才公寓租赁协议、高技能实训中心电器设备变更协议等有关政策文件、协议等均由局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是守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局官网发布政务信息792篇,微信发布推送信息311篇,微博更新政务消息399条,100%按时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11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事前公示、事中程序、事后公开,公开执法人员名册,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主办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9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做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办理行政诉讼14件、行政复议答复13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按规范程序规范使用各类专项资金。

  (四)坚持打好防治并举组合拳,着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制度建设有保障。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每日“零报告”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监测机制,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加强监测信息排查,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用工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机制。调整市县根治欠薪领导小组架构,推动落实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包片包案机制。成立清远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查组,开展5次专项督查。制定源头治理欠薪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督查和定期通报机制,修订落实市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纠纷化解有方法。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抓细抓实劳资纠纷案件处置。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企业991家,处置劳资纠纷667起,为6516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7598.8万元,按期结案率100%。处置国务院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共4787条,按期办结率100%。打击欠薪违法犯罪,移送涉欠薪犯罪案件13宗,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企业16家,确保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强化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全市办理信访案件536宗,12345政府热线按时回复率100%。妥善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分别为97.96%、84.5%,我市英德市东华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被人社部办公厅、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办公室通报表扬“2023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英德市英城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获广东省”金牌调解组织“称号。三是和谐劳动关系有品牌。有序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全市培训近700人。

  (五)坚持全面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梳理局政务服务事项202个,可网办率达到100%;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达98.9%。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4个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结总时限压减率为98.892%。二是全心落实为民便民举措。制定并印发局2023年“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抓好工作推进和落实。持续开展全市人社系统“局长走流程”活动,广泛深入基层一线、企业群众,走流程、察实情、找问题、抓整改,切实解决基层盼、群众急的问题。新增电子社保卡签发约54.55万人,占累计签发人数的29.64%。推进清远市居民服务“一卡通”,联合阳江市开展“清远-阳江”社保卡“一卡通”旅游专属优惠专题活动,打造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在文旅领域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创新应用的新典范。三是着力推进人社政策宣传覆盖。探索创新工伤预防宣传模式,实行工伤保险政策“一周一讲”制度,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点对点”、“面对面”工伤预防、工伤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政策宣讲,共走访用人单位36家。在就业、社保等办事大厅及各类招聘会现场,向办事群众、参加企业和劳动者、高校毕业生等发放政策资料、现场答疑,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2023年共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506场,对相关企业人员、群众约9.6万人次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和解读人社政策,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

   二、存在不足

    顾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覆盖面有待拓宽。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我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人社领域政策法规普法宣传,综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多,涉及面广,覆盖的对象多样,虽已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体切实利益的政策,仍存在部分企业和部分群众对政策了解不深,影响享受政策利好。二是法治培训成效有待提高。从日常业务经办来看,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需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采取案例研讨、专题法治培训班等方式推动政策法规入心入脑,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法规政策理解和运用能力、调查取证分析和研判等能力,增强法治培训实效。三是部门协同存在制约因素。人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同推进,如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监察等需要加强跨部门的合作协调。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工作协同性和高效性,需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人社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建设数字法治人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继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民谋利的新举措、新行动。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精准发力提升决策法治化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继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履行生效判决书。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工作效能。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健全法治人社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四)不遗余力预防化解纠纷。深入推进欠薪源头防范治理,发挥市根治欠薪督查组作用,对欠薪多发高发或发生讨薪负面舆情的,对欠薪监管、处置不到位的,落实通报督办、约谈问责工作。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依法惩处欠薪责任企业。全力处置欠薪案件,综合运用治欠手段,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预售监管资金等,确保工人工资支付。提高信访问题化解能力,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

  (五)用心拓展为民解惑法治效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资源,主动走进企业、社区、学校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强人社领域政策宣传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享用政策,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确保政策宣传取得实效,为提升人社领域依法治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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