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等文件要求,扩岗补助通过社保系统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发放至贵单位对公账户。目前,我市尚有部分符合受理条件的企业未能提供企业对公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或未按要求回复业务办理短信的情况,造成补助无法及时发放到位。
为切实做好我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提高发放率,现将相关符合受理条件企业名单予以通告(附件1)。请相关企业在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前,填写《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y3365950@163.com或通过电话报送相关信息到清远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科(电话:0763-3365950),以便及时发放相关补助,逾期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
附件:1.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受理条件企业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