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的规定,拟对清远市37名高校毕业生给予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对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仲裁科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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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第8期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xlsx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