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现对申报清远市2023年度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初级、中级职称评审通过的人员(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26日起,至7月2日止(5个工作日)。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受理情况部门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文婧 联系电话:338251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静福路清远国资大厦1112室
邮政编码:511518
附件:1.清远市2023年度乡村工匠烹饪专业人才初级、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清远市乡村工匠家政、烹饪专业人才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