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8号)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我市9家已设立工作站(分站)、注销或长期空站且无明确招收计划的省级创新实践基地予以撤销。现对撤销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清远市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撤销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粤组通〔2017〕46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8号)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我市9家已设立工作站(分站)、注销或长期空站且无明确招收计划的省级创新实践基地予以撤销。现对撤销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清远市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撤销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