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纺织服装产业八条(招工稳岗部分)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根据国家最新实施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文件精神,《工作指引》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拟废止《工作指引》,并于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网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
特此公示。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