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远市富盛矿业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唐新国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于2024年10月18日作出鉴定结论(编号:[2024]205993号,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未达级)。因鉴定结论书通过邮寄送达无法送达贵单位,现予以公告送达。请贵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2.连山华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我委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孔吉清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于2024年10月22日作出鉴定结论(编号:[2024]208263号,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玖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未达级)。因鉴定结论书通过邮寄送达无法送达贵单位,现予以公告送达。请贵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3.安徽展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罗阳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并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鉴定结论(编号:[2024]210985号,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为未达级)。因鉴定结论书通过邮寄送达无法送达贵单位,现予以公告送达。请贵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以上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用人单位对本结论书中“劳动功能障碍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等级”不服的,一是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委员会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是可以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清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