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不断以人社法治建设新进展贡献人社事业发展新力量。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学习重中之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共27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印发《2024年中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及时间安排,合理有序推进。各党(总)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科室工作会议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8次。开展2期法治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局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组织2024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专项业务法治工作水平。局年度学法考试完成率100%。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法治工作基础。一是带头真学实践法治理论。局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落实措施。通过局党组会,研究2023年依法行政考核有关问题整改措施,有针对性进行整改,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坚持集中研究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事人才、社会保障、根治欠薪等人社领域法治问题,全力运用法治方式突出解决群众在劳资、社保方面的合理诉求。三是真抓实干法治建设重要任务。持续以“头号力度”推动“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走深走实。严督市委“十大行动方案”任务、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紧盯2024年市重大民生领域涉人社3项改革任务,推进为民工作落地落细。
(三)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不折不扣规范权力运行。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流程制发规范性文件4份,其中新制定印发2份、废止2份,均按规定完成合法性审核。制定并向社会公开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局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0份。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出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二版)》,统一处罚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人社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制定并向社会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年度检查计划,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2024年度清远市人社系统劳动保障监察案卷评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三是稳扎稳打推进阳光政务。通过局务网站发布政务信息714篇,微信发布推送信息373篇,微博更新政务消息510条,100%按时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8条。提高标准主办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1件,办理结果满意率100%。办理行政诉讼16件、行政复议答复5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四是有力有效优化政务服务。局195项政务事项开通网上办理,网上覆盖率100%。27项业务实现“跨域通办”、21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4项业务进驻“粤系列”平台。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9个人社“一件事”主题服务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全市社保业务经办窗口以及人才就业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均设置“打包一件事服务窗口”。
(四)坚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高质效劳动保障。一是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加强对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巡查检查和抽查,实现欠薪苗头消除在企业、欠薪隐患化解在基层。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检查企业984家,处置劳资纠纷617起,为3498人追回工资待遇5182.44万元,按期结案率100%。接收全国欠薪线索平台欠薪线索6262条。严查欠薪违法行为,移送涉欠薪犯罪案件8宗,认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企业10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用人单位16家。二是多元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全市仲裁机构及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141件,当期仲裁结案率98.77%,调解成功率85.64%。扎实开展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化解专项行动,指导培育我市3个镇获评2024年省级金牌调解组织。高效化解劳动争议,市三方联调中心成功调解案件19宗,涉案金额39.32万元。三是全力做好信访安全保障。落实信访法治化工作要求,推广使用信访工作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开展局领导接访活动6次、带案下访5次,化解重点难点信访案件13宗。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效,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100%。四是持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印发《清远市快递行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方案》,保障快递从业人员基本劳动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重大节日“零报告”制度,加强监测信息排查。我局1人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个人,在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报告会上作经验交流。
(五)着力拓展法治宣传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人社政策宣传覆盖。结合市人力资源市场周末日常招聘会和各类专场招聘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补贴政策申请流程,2024年共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512场,对约12.7万人次进行了普法宣传教育。持续组织开展工伤保险政策“一周一讲”制度,主动联系服务企业,“点对点”、“面对面”宣讲工伤预防、工伤申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等工伤保险政策,累计走访用人单位67家。在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举办“模拟仲裁庭”活动,吸引70多家企业近100名代表参加,提升企业法治观念和依法规范用工能力。二是细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在局务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新开设“营商环境”专栏,定期发布有关政策解读、动态信息,及时发布办事指南、“你问我答”等,大力宣传就业创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等人社领域法规政策,让广大企业对惠企政策应知尽知,两个专栏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12篇。三是深化人社法治服务。市县镇三级联动组成三人小组宣讲队伍,持续开展覆盖全市1230个村(居)的“社保服务进万家”万人进万村系列活动。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共开展志愿服务培训290场,培训3514人次,“社保服务进万家万人进万村”活动共1230场,参与活动群众共计27114名。
二、存在不足
回顾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学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掌握不够牢固,用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不足。执法人员专业系统的培训不足,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还有待增强。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多,涉及面广,覆盖对象多样,目前深挖创新普法项目力度不够,立体化的普法宣传阵地较为欠缺,导致仍存在部分企业和部分群众对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体切实利益的政策了解不深,影响享受政策利好。三是部门协同联动有待进一步提升。人社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同推进,如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障等需要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的合作协调,加快推进人社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建设数字法治人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或局务会会前学习和专题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途径,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履职、为民尽责,夯实高质量发展民生之本。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履行生效判决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部署,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三)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欠薪源头防范治理,狠抓“治欠20条”落实落地。全力处置欠薪案件,综合运用治欠手段,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预售监管资金等,确保工人工资支付。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依法惩处欠薪责任企业,适时曝光重大、典型案件。定期开展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提升一线执法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加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四)强化人社法治政策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贴群众急难愁盼,充分发挥“一网两平台”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人社领域法规政策。通过就业现场招聘、工伤政策“一周一讲”、“模拟仲裁庭”等途径,宣传解读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加强用人单位、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法律意识。创新普法宣传项目,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