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清远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来源:王唯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4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2.46万户、1.72万户、1.37万户、1.38万户、1.37万户。

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47.4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02.6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4.8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404.7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5.5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9.23万人,男212.01万人,女192.75万人);失业保险36.81万人(男19.85万人,女16.96万人),工伤保险41.38万人(男 22.92 万人,女 18.46 万人),生育保险 36.78 万人(男 20.49 万人,女 16.29 万人)。

全市各险种缴费人数中,基本养老保险 130.41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5.7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4.68 万人);基本医疗保险 401.8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2.62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9.23万人;失业保险33.08万人,工伤保险 34.70 万人,生育保险35.47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3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111.00元。2014年1-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2645.00 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8.00 元,7-12月上限为  13404.00 元,下限为2258.00 元,(其中1-6月农民工上限为12645.00 元,下限为1010.00 元,7-12月农民工上限为 13404.00元,下限为1600.00元),单位缴费比例14.00 %,个人缴费比例为8.00%,2014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为2172.65元;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2645.00 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573.00元,7-12月上限为13404.00元,下限为3111.00元,单位缴费比例6.50%,个人缴费比例为2.00%,2014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361.00元;城镇职工单建统筹医疗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为1737.00 元,缴费比例1.00%,7-12月为3111.00元,缴费比例0.70 %,2014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2945.05 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 3600.00元/年,最低档次 120.00 元/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 382.00 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60.00 元,各级财政补助 322.00 元;工伤保险1-6月缴费基数2573.00元,7-12月为 2258.00 元,缴费比例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分别为一类0.50%,二类1.00 %,三类2.00%,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 2398.25 元。失业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为2573.00元(其中农民工为1010.00元),7-12月为 2258.00  元(其中农民工为1600.00元),缴费比例 2.00 %(其中农民工7-12月缴费比例为1.50%),2014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 2056.64 元;生育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为 2573 .00元,7-12月为 3111.00 元,缴费比例1.00%(其中农民工7-12月缴费比例为0.30%),2014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2524.63 元。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65,516.24万元,支出511,450.09万元,当期结余154,066.15万元,滚存结余965,421.73万元。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18,325.9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49,044.86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99.86万元、利息收入16,516.39万元、关系转移收入3,369.86万元;基金总支出225,277.40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13,043.86万元、关系转移支出3,019.31万元;当期结余93,048.57万元,滚存结余569,639.05万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56,798.2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3,655.7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1,327.61万元、利息收入1,617.34万元;基金总支出39,378.17万元,其中,待遇支出39,063.87万元;个人账户余额58,383.1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7,376.80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9,685.42万元,其中,征缴收入96,536.0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470.60万元、利息收入1,718.84万元;基金总支出83,595.41万元,其中,待遇支出79,641.44万元;当期结余16,090.01万元,滚存结余129,766.82万元。统筹基金收入56,989.19万元,支出50,304.61万元,当期结余6,684.58万元,滚存结余72,320.71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55,702.60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33,683.68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15,957.87万元、利息收入2,107.09万元、职工医疗历年结余划转普通门诊3,953.96万元;基金总支出148,838.40万元,待遇支出139,759.0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9,079.35万元;当期结余6,864.20万元,滚存结余96,090.3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划转普通门诊的金额为21,999.10万元。

    5. 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0,041.51万元,总支出6,553.48万元,当期结余3,488.03万元,滚存结余22,351.49万元。

    6. 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7,362.02万元,总支出3,368.08万元,当期结余13,993.94万元,滚存结余73,325.39万元。

    7. 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7,600.45万元,总支出4,439.15万元,当期结余3,161.30万元,滚存结余16,871.81万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1,072,311.3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065,307.88万元。

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571,081.5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570,573.1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156,110.3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56,110.37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35,293.87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33,692.42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97,262.7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92,389.76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22,352.5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2,348.12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73,338.5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73,326.86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16,871.8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6,867.22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11.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5万人,抚养比为3.70:1;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65.04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525.86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484.86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44.64%(社平工资口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45.59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7万人;2014年7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 65.00 元/人·月增加30.00元/人·月,达到95.00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37.43  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  20.45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101.29元;门诊大病  9.33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631.96元;住院  3.94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7877.90 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 12.32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96.29元,特殊门诊 9.02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61.55 元,住院 3.32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 8222.31元支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 236.96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4.32 元;特殊门诊 9.70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690.59 元;住院32.39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316.29 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 3400 人,其中,1-4级伤残 96 人,5-10级伤残 488 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 2337 人。享受伤残津贴516人,享受生活护理费 25 人,因工死亡 35 人,供养亲属 444 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 1.63 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 52.33 元,伤残津贴 2202.45 元/人·月,生活护理费 1533.50 元/人·月,供养亲属抚恤金 1182.09 元/人·月,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0人,费用0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4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 0.59 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808.00 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0 人,人均  0元/人;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53 万人次,人均医疗保险费 169.63 元/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4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8618 人次,生育的医疗费用 3512.62 元/人次、生育津贴 10232.48 元/人次,计划生育费用 2455.36 元/人次、计划生育津贴 2400 元/人次。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4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6%。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014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6391笔,比上年增加6149笔,增长2540%。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4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8422人次,转移金额5803.1万元,其中办理转入2731人次,转入金额  2638.21万元,转出5691人次,转出金额3164.89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29人次,转移金额29.1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2人次,转入金额2.26万元,转出27人次,转出金额26.91万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7人次,转移金额1.17万元,其中办理转入7人次,转入金额1.17万元,转出0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4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153人次,转移金额5,314.11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766人次,转移金额1183.06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4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40家,清理社会保险欠费1006.0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00万元,增长28.48%。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4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14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52.87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172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1074859314.29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827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70家,比上年增加1家;康复机构0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0家,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65534799.80元。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4。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止2014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330.5286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0.1%。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22项,应用率为23.4%。

2014年,全市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1.43万人,结算金额35298.96万元。电话咨询服务48.5万人次,建立微信平台,发布信息39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29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5、附件6。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4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6个,占全部服务大厅66.67%。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4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8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456人。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80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社区186个,占全部街道社区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28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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