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清远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来源: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7-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69.6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18.4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51.15万人,男140.94万人,女128.6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 403.0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9.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43.51万人,男 212.26 万人,女 190.80万人);失业保险 37.65 万人(男20.29万人,女 17.36 万人),工伤保险 42.88万人(男 23.27万人,女 19.61万人),生育保险38.70万人(男21.19 万人,女 17.51万人)。

全市各险种缴费人数中,基本养老保险 123.86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4.7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79.1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4.24万人,失业保险 34.42万人,工伤保险 35.06 万人,生育保险36.86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6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54元。20171-6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缴费基数上限为1657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906元,7-12月上限为18213元,下限为2489元,单位缴费比例13 %(灵活就业单位比例0),个人缴费比例为 8 %(灵活就业个人比例20%),2017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为2974.53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575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906元,7-12月上限为18213元,下限为2906元,单位缴费比例 6.5%,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7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354.55元;工伤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575元,缴费基数下限2906元,7-12月上限为18213元,下限为2906元,缴费比例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分别为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 %,三类行业0.7%,四类行业0.9%,五类行业1.1%,六类行业1.3%,七类行业1.6%,八类行业1.9%2017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213.74元。失业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575元,缴费基数下限2906元,7-12月上限为18213元,下限为2906元,缴费比例单位0.8 %,个人0.2%2017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196.83元;生育保险1-6月缴费基数上限为 16575元,缴费基数下限2906元,7-12月上限为18213元,下限为2906元,缴费比例0.5%2017年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196.83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十个档次,最高档次 3600/年,最低档次120/年;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609/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各级财政补助459元。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一)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932,101.96万元,总支出792,004.22万元,当期结余140,097.74万元,滚存结余1,359,231.80万元。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367,963.7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337,877.47万元、财政补助收入728.19万元、利息收入14,060.07万元、关系转移收入2,906.68万元、其他收入32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062万元;基金总支出314,245.59万元,其中,待遇支出299,748.60万元、转移支出5,432.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064.39万元;当期结余53,718.11万元,滚存结余767,747.62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56,285.37万元,其中,征缴收入80,866.6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67,075.29万元、利息收入8,326.86万元、转移收入16.57万元;基金总支出72,745.40万元,其中,待遇支出72,736.03万元、转移支出9.37万元;当期结余83,539.97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82,275.93万元,其中个人账户累计结余183,061.20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59,129.30万元,其中,征缴收入156,281.52万元、财政补助收入1,267.51万元、利息收入1,463.82万元、转移收入75.82万元,其他收入40.63万元;基金总支出138,509.27万元,其中,待遇支出135,175.19万元、职工医疗历年结余划转普通门诊支出3334.08万元;当期结余20,620.03万元,滚存结余137,024.40万元。统筹基金收入87,585.77万元,支出71,589.68万元,当期结余15,996.09万元,滚存结余111,898.01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16,339.05万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57,523.98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53,411.09万元、利息收入2,069.90万元、其他收入3,334.08万元(其中,职工医疗历年结余划转普通门诊收入3,334.08万元);基金总支出238,794.73万元,待遇支出226,791.31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12,003.42万元;当期结余-22,455.68万元,滚存结余132,300.5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历年结余划转普通门诊的金额为21,828.71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0,453.55万元,总支出5,588.61万元,当期结余4,864.94万元,滚存结余28,422.93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4,501.73万元,总支出6,531.66万元,当期结余7,970.07万元,滚存结余101,289.84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7,429.26万元,总支出15,588.96万元,当期结余-8,159.70万元,滚存结余10,170.50万元。

   (二)各险种基金资产负债及投资运营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1,480,368.38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472,857.02万元。

   其中: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777,983.6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777,983.30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资产283,548.8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83,549.08万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44,293.1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41,452.48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资产134,656.8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29,988.77万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资产28,422.96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8,421.37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总资产101,292.4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01,291.52万元。

   7.生育保险基金总资产10,170.50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0,170.50万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 13.2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0.55万人,抚养比为 3120171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 118.21 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1810.19 元;全年平均养老金 1805.89 /人·月,平均替代率为 41.5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的人员共53.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68万人;2017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10/人·月增加 10 /人·月,达到120/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771.82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 65.5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10.02元;门诊大病8.54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680.10元;住院4.43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9366.9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 38.6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 124.45元,特殊门诊18.25 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484.66 元,住院 5.7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1340.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 547.8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72.28元;特殊门诊28.5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72.82元;住院54.2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6531.77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3070人,其中,1-4级伤残 127人,5-10级伤残 399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 1994人。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40人,享受伤残津贴1463人次,享受生活护理费 50人,因工死亡24 人,供养亲属 526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 2.18 万元、伤残津贴2510.18/人·月,生活护理费 1423.74/人·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人均为 66.43万元,供养亲属抚恤金 929.43/人·月;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5人,费用44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况

2017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61万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968/月;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72万人次,人均医疗保险费 213/人·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3421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11491人次、平均医疗费用3998.35 /人次,享受生育津贴 11930 人次、平均生育津贴9367.86 /人次。

    五、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017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20600人次,比上年增加9700人次,增长88.99%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0367人次,转移金额10562.8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4059人次,转入金额5922.24万元,转出6308人次,转出金额4640.62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809人次,转移金额34620元,其中办理转入443人次,转入金额0元,转出366人次,转出金额30492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311人次,转移金额75.82万元,其中办理转入311人次,转入金额75.82万元,转出0人次,转出金额0万元。

   2017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14人次,转移金额15.03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152人次,转移金额2587.68万元。

    七、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7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企业14家,清理社会保险欠费74万元。

   八、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7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九、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签订社会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达272家,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应支付金额186369.67万元。签订社会保险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1147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45

   十、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2017年度,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178家;康复机构2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0,工伤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0元。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67

   十一、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止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累计发卡数为414万。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94项,实际应用个数为84项,应用率为89.36 % 

   2017年,全市异地就医服务8.48万人次,其中异地联网4.00万人次,零星报销4.48万人次;异地结算金额63147.56万元,其中联网结算41312.81万元,零星报销21834.75万元。电话咨询服务50.9万人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32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8、附件9

   十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7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6个,占全部服务大厅66.67%

   十三、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级8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603人。

   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乡镇街道85个,社区187个,行政村1023个。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覆盖全市85个镇街,占全部镇街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463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