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保证金减免业务所需提供的材料:
1、保证金减免申请书;
2、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减免审核表;
3、申请保证金缴存减半时需提供:截止申请之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工程有三年(含三年)以上良好诚信记录,且有五个(含五个)以上已竣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4、申请保证金缴存全免时需提供:截止申请之日,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工程有五年(含五年)以上良好诚信记录,且有十个(含十个)以上已竣工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相关情况统计表;
6、在建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台账等凭证;
7、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专户管理协议书(一式四份);
8、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法人签名);
10、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承诺书;
11、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12、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
13、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或市政工程中标书原件及复印件 ;
14、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清远行政区域内银行开设工人工资发放专用账户的凭证(如企业开户凭证或银行出具的开设证明原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公章)
咨询电话:33701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