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三同”工程项目免缴保证金业务所需提供的材料:
1、“三同”工程项目免缴保证金申请书;
2、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和规划图;
3、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无拖欠工人工资承诺书;
4、前期工程项目落实用工实名制、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台账等凭证;
5、前期工程项目已缴存保证金的管理协议书及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
6、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法人签名);
8、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9、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表或市政工程中标书原件及复印件 ;
1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清远行政区域内银行开设工人工资发放专用账户的凭证(如企业开户凭证或银行出具的开设证明原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和公章)
咨询电话:33701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