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任务
(一)承担全市人才公共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协同有关部门指导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就业。
(三)参与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对全市人才交流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四)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进行人事代理服务和人事档案保管。
(五)办理市直企业单位、非公有制企业的人才招聘和流动调配手续。
(六)承办出国(境)人员政审和《人才居住证》的核准工作;
(七)受理人才境内外培训业务和承办国际人才交流业务等工作。
(八)开展人才资质评价和推介工作,受理人才素质测评。
(九)接受个人和单位委托,组织科技成果、专利技术、项目等智力交流活动。
(十)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内设2个副科级机构:
(一)人才交流科
承办出国(境)政审工作,市《人才居住证》的核准工作,办理使用国家和市资助的重点出国(境)培训人员事宜;办理市直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招聘和流动调配手续;负责流动人员身份认定,辞职(退)后的复职手续,连续工龄计算,调整档案工资,转正定级;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委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和人事档案管理;受理人才境内外培训业务和承办国际人才交流业务(出国留学生服务、自费留学、出国劳务)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才交流部门的人才交流业务工作,对全市人才交流行业协会进行业务指导;承担流动党员管理和党组织关系接收、转移工作;组织举办我市各类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组织科技成果、专利技术、项目等智力交流活动。
(二)人才市场管理科
承担人事、财务、档案、政务信息、党务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市人才智力市场的综合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参与对其它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我市人力资源调研、规划工作;受理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招聘、选拔人才、人才素质测评;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人才的评价推荐工作;承担全市人才公共信息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人才公共信息服务;承办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就业派遣手续,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审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审核就业见习补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服务,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举办我市各类型的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
联系电话:(0763)3380205
地址:清远市新城18号区银泉北路社科大厦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