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于2011年8月4日经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主要承担的工作任务是:
1.依法调解和仲裁各类劳动、人事争议;
2.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
3.组织仲裁庭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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