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信息管理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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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清人社函〔2018238

 

关于市政协七届会议第2018064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毅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互联网+城乡居保”的建议》(第201806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政策实施以来,在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乡居保业务覆盖全市85个镇(街),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市城乡居保参保人数151万人,缴费人数79万人,领取待遇人数49万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互联网创新技术和思维,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多维度、高效率的经办服务,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主要措施如下:

一、采取多样化的宣传手段。我市各级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每年采取各式各样的宣传手段,向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知识,如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到镇到村开展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教育系统支持以信函的形式由学生将宣传资料带给家长。市社保局还连续三年对全市各级城乡居保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覆盖全市87个镇(街),1300多个村(居)委。通过培训使最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村委干部掌握政策知识,以点带面,更好地向身边群众宣传城乡居保政策。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的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采取自主选择档次的原则。国家在城乡居保政策制定的顶层设计中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设定了每年120元至3600元共十个缴费档次,低参保门槛的目的是保障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城乡居民能顺利参保,享受国家养老政策。目前我市城乡居保参保人缴费档次以每年120元档次为主,选择较高缴费档次较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我省放开城乡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城乡居民更多地愿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而不是选择城乡居保较高的缴费档次。

三、采取互补的服务方式。近年来,省、市各级社保机构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已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动互联网+城乡居保。为缓解退休人员来回奔波之苦,我们创新服务模式,采用“人脸识别”、“指静脉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让退休人员不受地域距离限制,按照提示“摇摇头”、“眨眨眼”、“读读数”即可轻松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完成“刷脸”认证:一是省人社厅开发广东人社手机app,参保人可以通过手机在家中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生存认证。二是省社保局配置自助终端机,覆盖至全市87个镇(街)人社所,参保人可在当地人社所终端机上选择三种方式之一进行生存认证,并且完成续保缴费。三是我市对省社保局自助终端服务进行了延伸,利用覆盖全市1300多个村(居)委的人社村居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机,实现参保人续保缴费及生存认证可足不出村办理。

四、充分发挥社保卡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建行、广发、工行、中行、农行、农商行六家商业银行为我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合作银行,在清远市全市范围内发行社会保障卡。我市社保卡可以每月免3笔(ATM机)跨行手续费,每笔上限5000元的优惠措施,方便持卡人使用所有银联支持的银行社保卡办理取现业务;同时,社保卡合作银行还可以免费为持卡人办理手机短信通知业务,将账户变动情况及时发送到持卡人,及时了解到待遇发放情况。

总之,清远人社将不断改革和创新,将互联网的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先进技术深度融合到业务经办过程中,促进经办效率更高、便民服务更好。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对我市城乡居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此复。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徐剑彬,366723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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