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单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属性 |
实施依据 |
备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1 |
公务员录用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主席令第35号)第十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第三十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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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 |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参与管理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及国家政策规定的提前退休审批(含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办理提前退休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1.《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一条第二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第一条第三项: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四项: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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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3 |
市直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主席令第65号)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作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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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4 |
市级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
行政许可 |
1.《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00年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9号公告﹚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职业介绍工作。工商、物价等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职业介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十条:职业介绍机构的设立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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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5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市级权限部分)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8号令)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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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6 |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1.《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为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当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 |
国发〔2012〕52号下放第12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7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1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实施机关: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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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8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非行政许可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0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实施机关: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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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9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审批 |
行政许可 |
1.《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本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1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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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9项)--清府办【2014】36号)
来源:综合规划和政策法规科访问量:-发布时间: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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