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社〔2015〕96号)规定,现将2017年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人员名单(创业者6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科举报或反映。
受理电话:3369515 3361711
受理邮箱:qy910@163.com
附:2017年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人员名单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
根据《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财社〔2015〕96号)规定,现将2017年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人员名单(创业者6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科举报或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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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