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3-08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精神及清远市相关工作部署,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现将我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开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

   国企改革是我委的重点工作之一。一是稳步推进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快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调整,组建4家市属国企集团公司,整合六大业务板块。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2020年12月28日,成功举行了国资、德晟、水务、旅游4家集团公司揭牌仪式。二是全面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截至2020年11月,我市拟移交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合计7834人(其中包含党员1783人),已完成人事档案移交和党员组织关系移交两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成为继佛山、河源、肇庆后第4个完成实际移交任务的地市。三是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截至2020年11月,市属国有“僵尸企业”99户,已出清重组100%;第二批排查的市属国有“僵尸企业”222户,目前已完成出清重组企业221户,剩余1户;第三批排查的各县(市、区)国有“僵尸企业”564户,已全部完成出清重组。四是基本完成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根据我市2020年度第一批、第二批市属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安排,2020年12月31日,举办清远市属公益三类及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移交签约仪式。截至目前,涉改的8家事业单位均完成了转企改制方案报批、清产核资、企业组建及工商登记工作,转企改制划转移交工作基本完成。

   (二)积极指导企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我市国资国企积极推进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紧扣“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产业、服务民生”功能定位,致力于在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作用。如广清城轨项目顺利推进,广清城轨一期建成通车;汕湛高速公路清远清新至云浮新兴段和清远清新至惠州龙门段正式通车运营;粤北地区规模最大水厂顺利建成,保障清远中心城区供水安全重任;广东广清空港产业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清远揭牌成立,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核心启动区——中国南部物流枢纽园区首期开业仪式同步举行,等等。

   (三)积极抓好稳就业保民生和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

   一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安全防控工作。牢牢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这个中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落实租金减免和稳就业政策。市属国有企业共落实了2次租金减免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了3个月租金,累计减免租金2703858.6元,惠及企业102户;新增就业岗位计划85个,提供实习见习岗位37个,拟安置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415人。三是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召开清远市国资委系统2020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计划和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组织各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指导各市属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各监管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应急处理能力。四是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整治工作,做好重大节假日综治维稳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体制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重要事项。

   (四)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和风险管控

   一是按时按质报送各企业财务快报,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动态分析。做好国有经济运行分析,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完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照《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坚持以考核为导向,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加强对市属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专项审计工作。继续推动市属国有企业落实整改在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监管企业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审计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四是加强企业薪酬管理,规范企业收入分配行为。按照《清远市国资委改革出资监管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办法》,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工资总额预算方案,合理确定年度工资总额,进一步完善了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五是对市属一级企业2020年度全面预算进行审核,对23家市属企业(含部分二级企业)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围绕“管资本”的主线,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三个维度,构建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的工作体系,初步拟定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职能、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制定方案;进一步理清国资监管机构职责边界,建立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根据职能转变进展情况,分批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授权放权并动态调整,精简监管事项,增强企业活力。二是配合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拟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为我市国企改革发展制定具体施工图;三是印发《清远市市属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四是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印发《清远市北江干流河道河砂销售价格定价机制(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市北江干流河道河砂销售价格形成机制,规范销售价格行为。六是草拟了《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租赁行为的监管。七是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印发的党内法规和涉及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的中央、省、市及市国资委内部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汇编成册,形成了《国有资产监管文件汇编》。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通过规范决策程序,促进科学行政,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国企改革、产权交易等方面的程序规范管理。对于监管法规制订、新公司组建、重大项目、大额投资等决策,我委都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坚持提交党委会、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讨论和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了党委会、委务会的议事决策作用。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和新公司组建方案的出台,积极征询委机关法律顾问以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并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审核,及时规避了相关法律风险。对于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涉及的法律依据、权限、程序和涉及企业变更工商登记、计划生育、职工身份认定、产权变更等,以及由国资委出具的公章证明等,都先由指定科室进行审查,以确保国资委出台的文件和行权履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同时,对包括企业产权、资产转让出售,企业合并、分离、增减资本金,企业进行重大投资和选择管理人等重要事项的程序合法性进行法律提醒,降低企业风险。强化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程序合法性的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规范程序,减少了争议。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日常监管。加强研究出台或修订薪酬、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工资、劳动招聘等系列文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从制度上强化对国有企业在产权变动、资产流转、项目投资、党内生活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推行政务公开,促进阳光行政。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制定印发《清远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清远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清远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申请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人大财经工委要求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每月向市人大报送监管企业经营情况主要指标。根据省国资委及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报送关于年度清远市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积极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提案内容,制定办理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办理要求和时限;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和领导批转或交办的上访信件,及时受理,按时办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热情接待、认真对待,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做到能解决或符合政策应解决的,提出解决建议转有关职能部门或商有关部门尽快解决,给出明确说明和政策解释,防止久拖不决引发新矛盾;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办理效果,今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100%。

   六、加强法治教育,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学法制度。我委先后利用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党校培训、骨干培训等多种形式安排机关干部职工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集体学习了《公务员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参加干部网路培训、普法学考,合格率达100%。二是扩大宣传教育影响力度。我委通过宣传板报、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对委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进行法治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了法治政府氛围,使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深入人心。结合国资委指导企业的特点,我委还充分利用企业宣传窗(栏)、广播等形式,指导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引导职工维护合法权益,为国资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4·26”国际知识产权日、“11·9”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曰、“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委系统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题宣传活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民法典》贯宣工作,加强了疫情防控公益普法宣传,并开展了《民法典》宣讲进单位、进企业主题活动。

   七、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法治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保证。一是加强党建理论学习,认真抓好思想建设。2020年,集中开展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50次、邀请专家授课5次、集中业务培训5次,参训936人次。二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政治建设。健全推进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强调国资系统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制定实施《2020年市国资委党建工作要点》,召开年度党建纪检工作会议,开展系统抓党建述职述廉评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抓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三是持续突出重点任务,认真抓好组织建设。印发《全市国有企业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重点任务清单》《全市国有企业落实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情况督导工作方案》,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现场督导,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重点,对国企党建76项重点任务措施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印发《市属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规范指引》《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进一步指导市属企业党组织规范工作。2020年,市属国企新建党总支1个、党支部18个,独立法人企业设立党组织比例达90%,发展党员28人,同比增长180%。四是坚持党建工作引领,认真抓好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基本落实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五是持续加强从严治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广泛深入开展纪律教育,通过理论中心组、书记讲廉洁党课、党委会“第一议题”、业务培训班、宣讲会、警示教育、党员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和警示案例学习;开展廉洁风险排查,组织281名党员进行了党章党规知识测试;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工作,对40家企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专班对4家企业进行督查,营造国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八、存在问题

   2020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全体人员法治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委人员相对较少,人员法治素质分布不均,缺少相对应的法制相关专业人才,导致法治建设全面推广难度较大。二是法治制度不够健全,行政监督力度有待加大。我委法治监督更多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时效性和威慑力。虽然国资委2020年出台了一系列监管问责制度措施,但是监管制度仍不健全,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外,还存在依法行政监督缺乏合力,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抓好法治教育,强化队伍建设

   在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充分调动委机关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增强全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委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普法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切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水平;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犯有过错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采取多种方式对违法处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建设,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持续完善以管资本为主健全国资监管体制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深入推进职能转变,对照调整权责清单,充分体现国资监管机构职责定位。从顶层制度设计上加大理论研究力度,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修改完善建议和计划,对不符合改革方向、不适应现实需要、存在交叉冲突的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二是加快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出台。制定具体改革措施,包括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积极稳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三是强化对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监测、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坚持全面覆盖与分类管理相结合,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指标标准,防范重大风险管控,重点关注融资风险,监测企业资产负债,强化国有资产负债约束,保持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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