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资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24

  2021年,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依法履职尽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较好成效。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于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市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一)党委书记及党委班子带头学法。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开展法律法规专题讲座等活动,定期听取涉法领域工作汇报,多次深入企业一线指导业务开展;2021年3月23日,联合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围绕国企改革、金融法规政策开展专题培训;8月13日,组织召开深化国企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活动,要求市属企业坚持守法经营,自觉履行合同契约,切实维护清远良好营商环境。二是党委充分发挥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多次安排学习宣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知识。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委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制定市国资委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列明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试。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及格率均达100%。二是牵头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线上竞答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赛促学。三是组织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如组织参加2021年清远市网络安全宣传周有关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清远市网络安全教育馆和清远市民网络素养宣传教育示范点、参与“联通杯”2021年清远市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深入学习了《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印发《清远市国资委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清远市国资委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利用政务新媒体、网站等网络载体及普法宣传栏等线下载体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干部职工采取自学观看、集中观看等形式观看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防诈反骗等相关学法普法视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着力加强市属企业党的建设,指导推进市属企业改革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推进市属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2021年以来,有效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基本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截至2021年12月,纳入市国资委财务快报统计的监管企业户数58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62.62亿元,同比增长13.1%;负债总额123.76亿元;所有者权益138.86亿元,同比增加15.8%;资产负债率47.1%,同比下降1.3%;营业总收入10.5亿元,同比增长124.2%;净利润1.63亿元,同比增长78.8%。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处于恢复性增长阶段,主要经济指标同比增长明显,为全市经济稳增长目标提供了助力。

  2.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指导市属企业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大力推进飞霞山风景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市区供水设施工程建设等重点项目。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市国资委确立的3项重点民生项目均已完成;市属各集团公司“我为群众办实事”共计30项重点民生项目均已完成。

  3.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求,共享国企发展成果,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2021年,指导市德晟集团依法完成产权变更。另外,相关企业还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行动,通过产业帮扶、消费帮扶和智力帮扶等举措助力乡村振兴。

  4.提前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对公司制改革工作,提前谋划,印发《清远市国企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节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单位的督促检查,深入工作一线,形成规范指引指导工作开展,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取得良好成效。2021年6月,提前完成了全市52户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工作,为实现公司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5.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党建引领企业发展不断加强。先后完善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完善董事会架构,积极落实董事会应建尽建、配齐建强。积极修订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规程),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各企业集团制定《董事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职权。

  6.进一步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积极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印发《清远市市属国有二级及以下企业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建立推行退出机制,积极推进全员考核,结合考核推行末位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按照劳动合同依法对考核不合格、不称职的员工予以调整。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对5间分别与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职工持股合作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现有下属企业经营权责管理办法、投资及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参股企业管理规定等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

  7.落实分类分业考核评价机制。2021年,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特点,修订印发了《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指导意见》,并于12月30日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及企业薪酬指导意见解读会,向市属国有企业及有需要借鉴学习的县(市、区)监管机构详细介绍了《办法》的修订情况、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等。

  8.加强企业债务风险管理。2021年,为进一步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印发了《清远市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试行)》,推动企业降低杠杆率,促进企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通过企业财务快报债务监测、融资情况报告监测等方式,对监管企业债务风险实施动态监测。抓好管好重大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企业融资贷款事项,协调解决资本金、项目建设资金和企业周转资金等事宜。

  9.依法转变监管职能。2021年7月,印发《清远市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实施方案》《清远市国资委权责清单(2021年版)》,共确定12大类39项权责事项,为进一步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提供了行动指南,重点管好资本布局、管好资本运作、管好资本收益、管好资本安全、管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10.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开展集中培训,积极推动学习宣贯。市国资委系统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各企业党组织均已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落实落细。推动市国资委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组织开展市国资委系统党史知识竞赛,在全市党史知识竞赛中,市国资委代表队获得三等奖。

  (二)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认真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委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在国资监管、国企改革、监管制度制订以及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对于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特别是合同、协议等涉及法律的事项,必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确保每项决策内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落实依法监管要求。2021年全年,法律顾问共为我委提供32份法律意见书,充分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委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咨询论证,充分发挥党委会议、委务会议的议事决策作用。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促进科学行政。

  (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每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监管企业经营情况主要指标,编制《关于清远市2020年度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真接受人大监督。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公开市属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工资分配等重点领域信息,促进阳光行政。制定《清远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平台政务咨询栏目留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工作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一是深入开展立改废释工作。2021年,围绕业绩考核、风险防范、资产管理等重点印发了制度性文件10份,推动完成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债务管理严控债务风险暂行办法、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的制定,以及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二是建立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制度文件清理工作,对不适应国资监管新要求的制度文件进行及时清理或修订,印发了国资国企常用制度汇编,提高依法行政效率。三是持续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落实党内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征求意见制度,严格遵守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和公文规范标准,切实提高党内文件质量,按要求做好文件备案工作。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我委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要进一步深入,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持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培养。二是国资监管领域制度供给仍然不足,一些重大改革成果尚未及时制度化,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系统科学。三是国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职能转变重点任务有待持续落实,差异化监管仍有差距。

  四、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权履职和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二是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前瞻性研究,推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适时开展文件汇编。三是持续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认真做好权责清单编制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履行股东职责的研究,进一步规范履职程序。四是推动健全监督追责体系,加大重大违规案件查办和警示力度,不断提升监督效能。推动市属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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