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访问量:-发布时间:2020-09-07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2004年9月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6日以后出生);

  8.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9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职位简介

人数

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要求

1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部

综合办公室职员

从事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

2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政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2

财务管理部职员

从事会计工作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3

投资发展部职员

从事投资发展相关工作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金融学类专业

有2年以上证券、银行、投资等经验者优先考虑

4

资产经营部职员

从事资产运营相关工作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金融学类、法学类专业

5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路勘察设计行业)

行政事务部职员

从事人事劳资工作

1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国语言文学类,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6

财务合约部职员

从事会计、出纳工作

2

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财务管理、会计专业

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有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执行相关单位薪酬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填写《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3386396@163.com,邮件标题为“职位+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带齐上述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9号机关办公大楼13层)。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着重测试应聘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与所报岗位相关,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聘者专业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开展,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可进入素质能力线上测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素质能力线上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将接着进行素质能力线上测试,总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素质能力线上测试×30%。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综合成绩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应聘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及电话: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9号机关办公大楼13层),咨询电话:0763-3386396,联系人:周枫、黎伟豪。

   

   附件:1.《清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附件1: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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