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11〕48号)精神,冬季期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知。
清远市国资委
2017年9月26日
各市属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行作息制度的通知》(清委办〔2011〕48号)精神,冬季期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通知。
清远市国资委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