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市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市国资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委机关全年共计主动公开信息48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市国资委频道栏目公开信息123条(工作动态47条、部门文件及政策解读5条、国企信息36条、通知公告25条、财政信息9条、规划计划1条),通过委机关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信息362条,内容涉及市国资委职能配置、计划总结、部门预决算以及市属企业基本情况、人事任免、经济运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市国资委收到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国资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年初,为加强委机关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及时调整了《清远市国资委信息公开清单》,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督促责任科室按进度完成信息公开任务,并对在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互联网平台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及时发现、纠正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虽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基础性日常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等方面仍需完善丰富;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继续强化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坚持做到提高服务意识,优化监管职能,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