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资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访问量:-发布时间:2014-05-21

清远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国资委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远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清远市国资委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5号楼14楼,邮编:511518,电话:3379505,电子邮箱:qy3382339@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市国资委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2012年,市国资委在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保障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建立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信息管理人员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组织本委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接受市政府办和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委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且暂未建立门户网站,所以没有对外公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委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委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尚不够完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等问题,距市政府的要求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我委将尽快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是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重点推进与市属监管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是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将我委政府信息、咨询投诉、依申请公开等资料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

四是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快网站建设,为信息公开提供平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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