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国资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清远市国资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远市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清远市国资委联系(地址:清远市鹿鸣路清远大厦17楼,邮编:511518,电话:3379505,电子邮箱:qy3382339@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市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2014年,我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职责,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是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继续强化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信息管理人员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规范流程,狠抓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的工作流程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的重要手段。我委进一步修订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协调发布制度等,细化了工作原则和要求,明确了工作部门和工作责任,强化了内部约束激励机制。 三是为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向社会和企业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我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办法、审核办法、保密审查规定和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在清远市政府网和市国资委网站、微博平台主动公开80余条信息,内容涉及组织机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委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相比,我们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部分工作人员的意识有所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有所上升,但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仍需不断拓展;市国资委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的信息维护不够及时、全面等。下一步,我们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请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门性培训,进一步统一信息公开标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对目录设置、分类名称等进行调整,规范名称表述,提高信息分类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国资委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的作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将我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资料上传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权威性强、受众面广、点击率高的优势,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