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0年 > 第1004期 >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0-04-28 07:25: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字体:

清府办(2010)35号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纠风办反映。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

根据省政府纠风工作会议及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市委“转变作风抓落实”的决策部署,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及市纪委五届五次全会、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努力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清远争当山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着重抓好三项任务。

1.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财政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农业、财政、水利、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要集中力量,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财政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及检查,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套取及贪污等行为,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问题,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2.重点抓好清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一要继续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经信、物价、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要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并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国有企业摊派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二要全面清理面向群众的乱收费、高收费、乱罚款行为。物价、财政等部门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可承受能力,以供水、供气、有线电视、公安办证、通信、邮政和供电等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认真清理不切实际高收费、违反政策乱收费、利用垄断搞摊派的行为,完善公共服务行业收费提价、降价机制,严格执行听证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

3.重点抓好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深化行业自律工作。工商、民政等部门要按照由点及面、自上而下的办法逐步推开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要强化中介组织的自律行为,对人员执业资格、机构资质、执业行为、执业水平、竞争行为、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管,建立自律性监督管理机制;要大力开展专项整顿,审查确定中介组织的准入条件,对准入条件不完备或达不到准入标准的中介组织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效的予以撤销;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组织依法取缔;要深入检查中介组织从业人员执业情况,对中介市场存在的官商勾结、恶意竞争、乱收费、违反诚信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大打击诱发腐败行为的力度;要加强中介组织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中介组织信用评估机制,建立违法违规记录制度,营造诚信执业、检举失信的社会氛围;要继续推进社团组织行业协会自律工作,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

(二)继续深化六项治理。

4.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违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严禁违规补课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参加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培训授课活动;加强教育公共资金监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今年城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25%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

5.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卫生、物价等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稳妥推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继续推广“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诊疗用药和收费服务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强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推进医药卫生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6.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国家食品风险监测和评估的有关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定期公布结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要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实行经营许可办法,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7.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以规范交通处罚行为为重点,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以及运输企业卸货返装等突出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继续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优惠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8.继续深化治理公共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政府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

9.继续巩固清理规范面向基层检查考核活动成果。监察、纠风等部门要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布内容开展检查考核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坚决纠正违规开展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活动的行为,借机摊派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

此外,继续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剪彩活动。各地、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深入推进两项建设。

10.深入推进民主评议工作。在全市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系统集中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促进两个系统的作风建设;同时,由市统一部署,各地纠风办组织,以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在乡镇(街道)部分基层站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查找并解决基层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基层作风建设。

11.深入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市政府纠风办组织清新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旅游局、疾控中心、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林业局、物价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清远海关、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讯公司、烟草专卖局、港华燃气公司等21个部门和行业上“行风热线”节目。各县(市、区)政风行风热线要组织有关党政领导和部门、行业领导上线,连南、连山两县今年要开通县级的行风热线。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的热线问题,认真办理,按时答复,取信于民,务求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同时,进一步健全考核通报、新闻媒体联席会议等制度,不断创新办线形式,提高办线水平。

市直机关和单位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执行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窗口单位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我市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狠抓工作落实的决策部署,将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监管责任。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执行上比精神,在执行上见高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所驻部门纠风工作。各级纠风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以完善作风暗访机制为抓手,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纠风部门要会同有关新闻媒体,组织精干力量,配备相关设备,在全市纠风专项治理和行业作风建设中,全面运用“暗访”手段,深入查找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提高监督实效。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查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着力建立健全纠风“暗访”工作长效机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坚持每一项专项治理都抓12个典型案件,提高纠风办案水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以制度建设为保证,深化源头,防治不正之风。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的各项纠风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纠风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四)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夯实纠风工作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确保各项任务有专人抓、专人管;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县(市、区)纠风办主任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纠风干部的综合素质;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任务部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狠抓落实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