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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0-05-28 07:37:00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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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从7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为做好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结算工作,所有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必须于2010630日前选定登记一家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现将有关申报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远市市区的所有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定为市直、清城区、清新县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除以下公布的医疗机构外,各市、县(区)的乡镇卫生院(中心医院)均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二、城镇职工、农民工由参保单位统一到参保所属的社保部门申报登记(表格纸质材料和U盘一起报送)。

三、学生可由就读学校统一到社保部门申报登记,亦可由家长到其家庭居住地所属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报登记(由学校报送的表格纸质材料和U盘一起报送)。

四、城镇居民携本人身份证到其家庭居住地所属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报登记。

五、无单位的退休人员可到公布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或社保部门申报登记,亦可到其家庭居住地所属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报登记。

六、在清远市范围非参保地定居的,可在参保地或定居地指定一家门诊定点机构登记。

七、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予变更,特殊原因需变更的必须到社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每年度社保部门默认参保人已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要求更改的,需在每年的6月份到社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八、查询所有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名单、地址和电话可进入http://www.qysi.gov.cn/,下载登记表格可进入http://www.qysi.gov.cn/网。

九、普通门诊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一)清远市市区范围

1.清远市新凤城医院;2.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医院(含东岗社区门诊);3.广大中医康复医院;4.凤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清远市养和医院;6.清远市中医院第一门诊;7.清远市南城医院;8.清远市新北江医院;9.清远市妇幼保健院;10.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门诊;11.清远市中医院第三门诊;12.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医院

(二)清新县区域

1.清新县人民医院第一、二门诊部;2.玄真社区门诊(太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诚展医务室(限本企业所属单位);4.广硕医务室(限本企业所属单位);5.万邦医务室(限本企业所属单位)。

(三)佛冈县区域

1.佛冈县人民医院;2.佛冈县中医院;3.佛冈县妇幼保健院;4.佛冈县妇幼保健院第二门诊部;5.佛冈县慢性病防治医院;6.佛冈县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英德市区域

1.英城街道卫生院(含门诊部);2.武警医院分院。

(五)阳山县区域

1.阳山县人民医院门诊;2.阳山县中医院第一门诊;3.阳山县中医院门诊;4.阳山县妇幼保健院门诊;5.阳山县计生服务中心门诊;6.阳山县阳城卫生院一、二、三门诊部;7.阳山县城东医院门诊。

(六)连州市区域

1.连州市人民医院2.连州市中医院3.连州市妇幼保健院4.连州市北湖医院5.连州市慢性病防治院;6.连州市红十字会医院;7.连州市高山医院8.连州市总工会医院9.连州市残疾人康复医院。

(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区域

    1.连山人民医院2.连山中医院。

(八)连南瑶族自治县区域

1.连南县人民医院;2.连南县中医院;3.连南县慢病站(三江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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